1、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考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毕业:(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获得合格成绩;(三)所获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需要;
(四)经有关单位鉴别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考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2、申报方法
本次毕业申报使用网上申报方法进行。考生登录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在首页中选择“自考—考籍管理业务服务平台”进入“山东高等教育自考考籍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并登录成功后,选择毕业申报栏中“申报毕业”进行网上申报。考生在申报前要认真阅读《毕业申报操作手册》。3、申报步骤
毕业申报包含网上申请及交费、现场确认两个环节。(一)网上申请及交费。
11月25日—11月29日(9:00—17:00),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毕业申报并交费。考生将在毕业申报后48小时内收到手机短信公告,请考生准时登录申报平台查看审核反馈信息。考生应规范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由考生本人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的自我鉴别等内容。依据《关于明确高等教育自考怎么收费有关问题的公告》(鲁发改本钱〔2021〕472号),自考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人次。
(二)现场确认。12月2日—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请考生本人到网上申报时预约的地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填写完整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课程免考及替换等有关材料,其中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舍弃本次毕业申报。
考生在网上毕业申报时如遇见政策疑问或操作问题,可准时与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联系方法见附件)。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完成自考毕业申报,获得自考毕业证书。
附件: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申报联系电话省、市 | 联系电话 |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0531-82598767 |
济南 | 0531-86111580、86111577 |
青岛 | 0532-85786231 |
淄博 | 0533-2793615 |
枣庄 | 0632-8688127 |
东营 | 0546-8315366 |
烟台 | 0535-2101815 |
潍坊 | 0536-8231670 |
济宁 | 0537-2319105 |
泰安 | 0538-8520990 |
威海 | 0631-5810202 |
日照 | 0633-8779325 |
临沂 | 0539-8318884 |
德州 | 0534-2388603 |
聊城 | 0635-8246515 |
滨州 | 0543-3187817 |
菏泽 | 0530-5191028、5333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