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4上半年重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通知》得知,2024上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考试报名职员应同时拥有下列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至1997年3月27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职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27日将来出生)。其中,考试报名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将来出生);但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考试报名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备好的品行;
5.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拥有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拥有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需要:
1. 招考职位明确需要有基层工作历程的,考试报名职员需要拥有相应的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历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备基层工作历程。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历程,不视为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底。
2. 下列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
(3)现役军人;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7)事业单位职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
(8)我市2024年的选派“大学生村官”;
(9)法律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除此之外,参加我市2024年以来公务员录用考试,符合条件的人选舍弃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试用期内主动申请舍弃录用资格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与考试报名职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的职员,尚在不能考试报名期限内的,也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与现工作单位(职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需要与有其他考试报名有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4.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在2024年7月31近日不可以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可以凭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