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教体)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告》(教学厅〔202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质,特拟定《山东202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推行方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请一并贯彻实行。
1、加大考试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成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市各高校要充分认识确保成考安全的要紧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确保成考安全平稳推行。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地区内组织成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实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需要,重大问题要严格实行决策程序,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2、拟定防疫工作策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市要认真总结近年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组考防疫有关工作需要,加大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工作对接,将成考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付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依据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方位做好新冠疫情正常的状态防控工作策略(第九版)的公告》(鲁指发〔2024〕11号),结合实质拟定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大和健全成考组考防疫工作。要强化考试知识点考场的防疫手段,切实做好考生和员工健康监测,有效达成精确防控。每一个考试知识点要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现场考务员工须完成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加大接种。拟定健全防疫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加大考务员工防疫培训和应对演练,确保各项手段需要落实到位。考试前发生疫情的区域,要加大疫情形势的剖析研判,依据疫情进步状况,准时调整有关组考防疫手段,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各高校要依据疫情防控需要,配合各市趁早了解本校生源的跨地区流动状况,尤其是外省中、高风险区域来我省参加考试的职员数目及分布状况,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考试的影响。
3、强化招生组织管理,解决考试安全风险
(一)加大考试报名资格审核。
各市要严格根据我省确定的成考网上报名条件加大考生考试报名资格审察。对于异地考试报名考生要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拥有学习条件的职员异地考试报名、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有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大资格审察,并严格根据文件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有关照顾政策。要加大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考试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安全保密体系。
各市要严格落实成考安全保密工作需要,重点加大对涉密场合的管理和监控,采取一岗多控、人技联防等多项手段,进一步加大运送、保管、分发、施考、收购等试题流转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试题试题绝对安全。要加大对涉密职员的管理,务必选派政治坚定、品德过硬、作风优良的职员承担涉密工作。
(三)细化重点环节管理。
严格实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大考试知识点考场管理,加强职员入场测试力度,规范实行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封闭区和考场“两次安检”,严格实行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强化考试知识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加大标准化考试知识点建设,将智能安检门作为考试知识点标配,同时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方法,确保考试知识点考场无线电作弊信号有效屏蔽。加大考务职员工作培训,提升监考职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巩固“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活动成就,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落实“一二·一”监考工作法,严格实行考场监考、考试知识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规范,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4、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录取工作管理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各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进步,加大对当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要的剖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要、办学条件、生源状况等原因,根据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编制招生计划,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介绍结构。对于培养水平不高、社会需要不足的专业要适合调减招生计划。各高校要严格实行招生计划,在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总量内,依据生源情况确定录取人数,不能擅自增加计划招生。如寻求志愿后生源仍然不足,应予减招,不能为完成计划而减少录取需要。
(二)严格招生工作纪律。
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需要推行录取工作,严格实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能”等招生工作纪律。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要强化高校校外教学点监管,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严禁招收在校学生。录取期间公布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认真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广泛同意社会监督。
(三)严格入学资格复核。
各高校要认真拓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公告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辨别、图像比对等技术方法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入学行为。要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考生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倒查追责。
(四)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各市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校外教学点在招生中不真实、夸大宣传的行为,准时调查处置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置。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加大招生政策宣传,优化考生咨询服务
(一)多途径加强宣传力度。
各市各高校要综合借助大众媒体、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多种宣传途径,加大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防疫组考工作策略的宣传解析。深入拓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打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好环境。
(二)多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各市要为考生提供愈加便捷的咨询服务,进一步提升回话效率和水平。考试期间要综合协调,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并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积极打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
附件:山东202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推行方法.docx
原文标题:关于印发山东202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推行方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