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了《关于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公告》,对录取工作提出了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招生录取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工作需要。
公告需要:招生高校要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需要推行录取工作,严格实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能”等招生工作纪律。严肃查处不真实宣传、违规承诺等行为。
公告强调:要认真拓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报到时,招生高校要对《录取公告书》、身份证、准考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辨别”“笔迹核查”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查实的冒名顶替等违规考生函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同时严肃倒查追责。对不可以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需要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可以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录取时间安排。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院校下载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前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剩余招生计划,网上寻求考生志愿;院校依次对后续志愿考生进行录取。免试生和本、专科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免试生
12月14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12月14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进行录取。
2.专科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本科
12月15日 考生网上首次填报志愿。
12月16日 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进行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等待后续网上寻求志愿。
12月18日 本科录取结束。
3.高中起点升专科
12月20日 考生网上首次填报志愿。
12月21日 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并进行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等待后续网上寻求志愿。
12月23日 本、专科录取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