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市策略,拓宽选人用人视线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依据公务员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绵阳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拓展2024年度公开考调公务职员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检察官助理2名,职位包含四级检察官助理以下职位,面向四川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具体职位信息和需要详见《2024年度绵阳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2、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省内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员工,下同)。中央机关设在省内的单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考调条件
报名职员应拥有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较强的检察、审判业务素质和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
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与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历程视同为基层工作历程。
4.近3年年度考核没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需要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
7.具备公开考调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任职历程。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历程年限、任职历程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5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察前获得。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根据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区域与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减少进基础知识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职员,应当在所考试报名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能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也不能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含其中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3、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使用互联网方法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请将有关资料根据需要传至指定邮箱(1137892302@qq.com),邮件标题统一用“绵阳检察院考调+名字”的形式规范填写。考生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日期为9月6日至9月19日下午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拟任职级、职位资格条件等状况,详见《职位表》。考试报名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情,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拟考试报名单位联系。每个人限报1个职位。
2.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绵阳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明确照片或扫描件。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的明确照片或扫描件。
④由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明确照片或扫描件。
⑤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明确照片或扫描件。
⑥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明确照片或扫描件。
⑦最近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档(jpg格式,20K左右)。
⑧本人觉得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绵阳人民检察院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12:00,资格审察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法准时反馈报名职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得考调资格。
资格审察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有不符合职位需要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率为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率的职位予以取消,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常识水平、综合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分民事行政检察卷和公益诉讼检察卷。
笔试考试时间、地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法公告。考试报名职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请报名职员维持通讯畅通。因所留信息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报名职员自行负责。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率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职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职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由本人现场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其中,《绵阳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赞同考试报名”并盖章。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舍弃等缘由致使的缺额,由绵阳人民检察院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舍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舍弃的,不递补。
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为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缘由,致使报名职员新产生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五)面试
面试由绵阳人民检察院组织,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议、结构化面试等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法律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交流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可以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法公告。考试报名职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六)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4的比率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绵阳人民检察院于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据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根据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2:1的比率,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绵阳人民检察院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差额考察对象名单。
差额考察工作由绵阳人民检察院具体负责推行,由2名以上职员组成人高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评测、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议等多种方法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建议,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合适程度进行全方位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知道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状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重视考察工作实绩,加大作风和廉政状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需要的职员进入。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状况,认真审核档案(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状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人高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绵阳人民检察院依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职位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经党组集体研究,以1:1比率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绵阳人民检察院决定考察对象是不是为试用职员。
(七)体检
体检由绵阳人民检察院组织,在绵阳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24〕140号)实行。通知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推行时,如国家颁布体检新规定,根据新规定实行。体检成本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需要。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址及未在规按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舍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职员,试用职员进入绵阳人民检察院顶岗试用6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需要的,可终止试用。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绵阳人民检察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状况,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职员。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舍弃等缘由形成的缺额,由绵阳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是不是在符合资格条件的职员中递补,原则上达到规定比率的职位不能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公示和任职
绵阳人民检察院对拟任职职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绵阳人民检察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后,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紧急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舍弃或其他缘由出现的缺额,由绵阳人民检察院决定是不是递补。考调职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职位确定有关待遇,外贸原单位待遇不予保留。
4、其他事情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绵阳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检举。
本通知由绵阳人民检察院负责讲解。
绵阳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16-2552805
绵阳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816-2552828
>>>点击查询附件
附件1:2024年度绵阳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附件2:绵阳人民检察院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