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籍转出
考籍转出是指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考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市、区)继续参加考试。(一)申请时间
2025年2月26日09:30至3月2日18:00(二)申报步骤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信息管理综合平台”通过手机号码+验证码形式登录,在非统考申请栏目进行申请。步骤如下:①考生登录→②非统考申请→③转考申请→④选择转考课程→⑤点击确定。提交办理申请后,可在“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信息管理综合平台”的非统考申请栏目下查看个人转考状况,具体申报步骤详见附件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转考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三)申请需要
考生提交申请前,须认真检查转考申请的有关内容,确保录入系统中的内容与需要的一致,因考生个人缘由填显示错误误致使考籍没办法正常转出从而影响考生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转出条件
1.考生应获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2.在我区参加自考的,有1门以上课程合格但未考完所报专业全部课程;
3.已在转入省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课程合格成绩;4.我区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5.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考籍。6.以下状况不能转出
(1)考生提供的拟转入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名字、身份证号码、转入准考证号、转入专业代码与专业名字)与我区不同,照片不为同一人;(2)我区考籍基本信息(名字、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照片)不全或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同;
(3)因考试作弊等缘由遭到停考处罚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4)在我区办理的免考课程不予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6)转入课程已办理课程免试的;
(7)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区申请办理毕业证书。2、考籍转入
考籍转入是指在其他省(市、区)考试报名自学考试的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考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西藏自治区继续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毕业申请等。(一)查看时间
2025年3月12日09:30将来(二)确认步骤
考生可在原考籍省提交转出申请,考生考籍由省考试院在教育部“高等教育自考转考数据交换平台”开通时间内(2025年3月1日-十日)进行数据交换,考生可通过“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信息管理综合平台”查看转入状况。(三)转入条件
1.须在我区报名参加考试,且获得本科4门、专科5门以上课程(不包括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合格成绩;2.满足外省转出条件;
3.以下状况不能转入:(1)考生提供的拟转入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名字、身份证号码、转入准考证号、转入专业代码与专业名字)与我区不同,照片不为同一人;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区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字和代码不同的不能转入。3、免考申报
(一)免考条件拥有以下资格证书或具备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籍(含肄业生)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相应考试考哪几科。(二)免考科目获得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合格证书、大学英 (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免考相应的课程,具体详见附件2。
(三)申报步骤考生可于3月13日至3月19日登录,通过“非统考申请”栏目进行免考申报。3月28日将来,可在“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信息管理综合平台”的非统考申请栏目下查看有关免考成绩。4、其他事情
(一)请考生务必维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二)咨询电话:0891-6335094
附件:1.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转考申请步骤
2.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免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