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9月4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规定,高等教育自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严格遵纪守法,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新版纸质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2019年十月(19.2次)四川高等教育自考通告》中的《考生需知》和答卷需要,提前做好考试筹备,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路线,选择安全的交通出行方法,按时参考。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因为成都考区的成都大学考试知识点届时将举办国际赛事,请在成都大学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尽可能使用公共交通出行,乘坐地铁的考生在明蜀王陵站下车后沿指路牌进入校园到综合楼A参加考试。
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大学、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和四川传媒学院等高校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提前熟知考场合在教学楼地方,防止因迟到影响正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