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学网从扬州党建网获悉,2025年江苏扬州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共计招录571人,报名日期:2025年11月12日-18日,考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8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试公告》,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公务员录用推行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2025年度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员工571名。另外,驻扬省垂直管理机构委托考录3名。现就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和对象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出色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考试报名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将来出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试报名者,根据《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公告》需要实行;
3.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4.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7.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出色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考试报名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试报名者,还须拥有《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考试报名者,还须拥有《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专技类特殊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考试报名者还须拥有《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有关条件;
11.拥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相关需求
1.考试报名本市职位的职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职员)限制。职位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江苏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与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5年9月1日至报名前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职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25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职员中,具备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考试报名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考试报名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职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考、成人教育、互联网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根据以前获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考试报名时,视为社会职员,不可以按应届生身份考试报名。
3.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扬州户籍或生源,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需要的残疾类别、等级的职员。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职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中共江苏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江苏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与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江苏户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5.面向出色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我市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出色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与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职员。考试报名者应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个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或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由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赞同。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将来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员工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职员(含已辞职或取消录用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职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职员,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者要如实填写与招录机关员工是不是存在亲属关系,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职位查看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查看。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与本简章等文件,遵循有关规定和需要,准确选报职位。
(二)报名方法准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交费,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
报名日期:
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20日16:00;
交费时间:
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21日16:00。
考试报名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根据职位需要和在线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考试报名者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资格乃至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考试报名者填报的专业名字需要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不然可视同提供不真实考试报名材料。
考试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考试报名其他职位。考试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交费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资格,交费状况以报名入口显示为准。
(三)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试报名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考试报名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
2025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8日16:00期间,考试报名者考试报名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尚没有进行初审而考试报名者修改信息第三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提交时间重新起算。
2025年11月18日16:00至11月20日16:00期间,考试报名者考试报名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可以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需要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察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者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考试报名者应充分知道考录政策,本人信息做到应填尽填,并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方位性负责。
3.“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等,在报名网站内无对应专栏的,请填写在一栏。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率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考试报名被取消职位并完成交费的职员,可在报名入口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日期为2025年11月22日9:00-16:00。
5.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残疾人考试报名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扬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0514-80829370),办理成本减免事宜。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成功的考试报名者请于2025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入口自行下载、准考证打印。如遇问题,请与扬州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0514-80829370)。
3、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含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考哪几科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参加B类考试的考试报名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看考试概要。
2.时间地址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5年12月7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14:00-16:00
考试报名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笔试。考试报名者参加考试时持有些身份证需要与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名字、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考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5年1月中旬在报名入口查看。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职员中,根据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足该比率的以实质人数为准),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率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考试报名者,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率合成。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试报名者应当提供招考职位简章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并经所在学校赞同。
2.社会职员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获得国(境)外学位的职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原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
5.以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考试报名的还要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
6.定向招录职位考试报名者还须提供符合职位需要的户籍或生源的证明材料。
7.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资格复审需要的有关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凡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赞同后,取消该考试报名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考试报名同职位的笔试合格(考试报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评测合格)职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通过资格复审的职员名单等信息在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公布。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试报名者,体能评测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职员中,根据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率,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评测人选。达不到5∶1比率的职位,根据实质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评测人选。体能评测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评测项目和标准实行。因体能评测不合格等致使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根据与缺额人数2∶1的比率性递补体能评测人选。
(四)面试
面试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需要组织推行。面试时间、地址及相关需求以面试公告书为准。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报名者面试成绩需要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根据百分制计算,具体办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根据“四舍五入”方法处置。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4、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率,依据考试报名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扬州党建网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根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与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方法等文件规定组织推行。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考试报名者须提供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其他社会职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有关证明。如在领取体检公告书前仍不可以提交的,视为该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考试报名资格。
5、考察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需要进行录用考察工作。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知道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状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公告》需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试报名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职员,还要根据规定进行政治考察(审察)。考察人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确定为录用对象。
6、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依据考试报名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状况等提出拟录用职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拟录用机关名字、职位,拟录用职员名字、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情。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根据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考试报名者不符合需要、主动舍弃等缘由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职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性递补,每一个职位只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职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处置。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需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批准录用的职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放扬州考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员工)录用公告书。被录用职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公告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按规定将取消录用。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大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建议》精神,为维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能考试报名上级机关公务员。
7、有关事情
本简章由扬州公务员局负责讲解。考试报名有关政策详见《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未尽事宜,依据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员工)有关规定实行。
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和招录有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考试报名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职位表查看。
政策咨询电话:0514-87826395
咨询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每天9:00-12:00、14:00-18:00
考务咨询电话:0514-80829370
咨询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8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为严肃考录纪律,同意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扬州委组织部0514-12380。扬州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012987。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考试报名者提升警惕、理性对待,防止上当被骗,预防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大监督,如发现以上状况,请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点击查询
1.扬州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
2.扬州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