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 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津贴、研究生培养业务
费等各类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类别奖励标准说明国家奖学金2万元按学习成绩、科研营业额及综合表现评选国家助学金0.6 万元/年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100%覆盖省政府奖学金1万元按学习成绩、科研营业额及综合表现评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 :0.8 万元全日制研究生 100%覆盖,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比率分别为 40%、30%、30%二等学业奖学金:0.5 万元三等学业奖学金:0.3 万元
培养业务费0.4 万元-0.45 万元全日制工科类、艺术类 0.45 万元/人,
其它类 0.4 万元/人各类社会奖学金0.2 万元-1 万元不等惠济奖学金、南海奋进奖学金等“三助”津贴0.03万元-0.08 万元/月学校设立招聘职位,研究生自主申请其他奖项具体评选对象、评选条件等依据录取当年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