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公告

点击数:276 | 发布时间:2025-08-04 | 来源:www.zxddup.com

    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公告

    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有如下状况享受加分政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考试报名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3月17近日将证明材料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寄送至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则无须提交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 笃学楼404室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见官方网站

    联系电话:见官方网站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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