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考研复试录取方法

点击数:787 | 发布时间:2024-11-11 | 来源:www.lotto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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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紧渠道,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要紧组成部分。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教学司〔2024〕1号)、全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有关需要,为加大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质状况,特拟定本方法。

    1、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方位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科学选拔出色人才。

    2.坚持全方位考查原则,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革新精神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3.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2、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统筹协调,招生专业介绍所在炎培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牵头,有关二级学院配合推行。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各招生专业介绍牵头学院成立由院主管领导及学科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推行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切实加大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程度,打造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牵头学院依据本方法与招生专业介绍特征,制定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推行细节”,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推行复试工作。

    (三)学院招生复试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建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由本专业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当年无直系亲属考试报名的在职教师随机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并指定组长1名,另配秘书1-2名。复试小组职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学院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各招生专业介绍牵头学院成立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与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组长为学院党委书记。招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职员名单须提前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3、招生计划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上线生源状况、培养水平及上一年度规模等状况,综合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各学院实质复试人数与录取进展状况,对学院招生计划进行适合调整。

    4、复试(一志愿考试报名)

    (一)复试形式

    2024年江苏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法将使用现场复试方法或互联网远程复试方法;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推行细节”。

    根据有关规定,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于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交费(交费时请备注:复试+考生名字+考生编号后四位),未按时交费者,不能参加复试。交费后因各种缘由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下旬开始。具体以学院公告为准。

    (三)复试比率

    结合生源状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率一般高于120%,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专业,则按事实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四)复试信息发布

    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目和各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有关信息。

    (五)复试资格条件

    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且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需要的考生。

    (六)复试资格审察

    牵头学院派专人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察。考生须根据考试报名学院需要通过指定方法上传以下材料,未经资格审察或资格审察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

    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考试报名的考生须于入学前获得);

    5.入学前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6.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7.政治思想状况表,该表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

    8.《诚信复试承诺书》;

    9.复试成本缴纳记录证明;

    10.其他有关表现证明材料等。

    (七)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品德、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专业常识等,具体以各招生牵头学院公布的复试推行细节为准。各项内容的考察,其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依据本专业特征拟定。并在《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状况记录表》上做好详细记录,复试结束后,各牵头学院应准时将复试状况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3.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方法以各招生牵头学院公布的复试推行细节为准

    (八)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包含:本科阶段学习状况(10%)、外语听说能力(10%)、综合能力成绩(80%)(招生章程中复试专业科目内容并入综合能力环节进行考察)。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复试组织管理需要

    1.复试全程记录

    根据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含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状况),保存时间为一年。其他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能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互联网直播,不能传播考试试题等复试内容,不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职员责任。

    2.打造“两辨别”“四比对”“三随机”工作机制

    两辨别: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辨别”“人证辨别”技术,通过查验加大对考生身份的审察核验。

    四比对:通过综合比对考生“考试报名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数据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三随机:复试过程中加大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职员”“随机抽取复试一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5、调剂

    (一)调剂考核形式

    2024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参照一志愿复试实行。

    (二)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考试报名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考试报名专业在调入区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需要。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三)调剂步骤

    1.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管理软件”进行报名,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到本专业的考生复试成绩与本专业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分别排序。

    3.收到我校“待录取”公告的调剂考生,请准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能更改。

    (四)调剂具体需要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启动调剂程序时,需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方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需要、报名日期、调剂步骤等。其中调剂需要须与本单位复试方法中的需要相符,每次调剂系统开放报名持续时间不能少于12小时。

    2.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依据调剂方法中调剂需要进行,资格审察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回复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结果不能超越考生报名后36小时。

    3.调剂复试内容和需要与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应一致。

    6、体检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实行。

    7、录取

    (一)入学总成绩计算

    研究生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根据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录取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状况,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与身心健康情况,择优提出各专业待录取和候补待录起名字单,并将名单及复试成绩大全表报研究生院。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专业的待录取和候补待录起名字单,确定拟录起名字单,如待录起名字单中有学生舍弃录取资格则从候补待录起名字单中顺位录取。拟录起名字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

    3.拟录起名字单须经教育部审批。经教育部赞同,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院发放录取公告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公告书。

    4.对考试报名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互联网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需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方位复查。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紧急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9、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规范和责任追究规范。各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牵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专业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方位负责。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方位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职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职员要追究责任。

    (二)实行回避规范。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本校教职工,需要严格回避复试和录取的全过程。

    (三)实行全程监督规范和巡视规范。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方位、有效监督。如发现复试工作中有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对所涉及的员工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置,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四)实行信息公开规范。生源调剂信息、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策略等信息都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准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复试管理方法与拟录起名字单将按有关需要上传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五)实行复议规范。为准时处置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公布相应的咨询及申诉电话、邮箱等,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途径的畅通。牵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讲解。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咨询及申诉电话:0519-86953093,邮箱:yjsc@jsut.edu.cn。

    10、其他

    (一)考生因考试报名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此导致考生不可以复试或没办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需要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在复试录取工作中,若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一律按教育部有关法令严肃处置。

    (四)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诚信。

    (五)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等规定严肃处置,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请考生准时关注我校及各招生专业介绍牵头学院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等方法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有关信息等。考生若联系方法有变更,须准时告知到各招生学院。因考生个人疏忽等缘由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复试命题严格根据我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实行,复试一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职员须根据保密需要实行。

    本方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院负责讲解。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2.江苏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状况表.doc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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