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硕士是具备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在职法律硕士与现行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学会基本的法学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常识,具备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常识与能力结构,可以综合运使用方法律、经济、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常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专家指导小组组织撰写的《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课程》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概要》。入学考试合格者,方可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考试报名条件
全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三年并获得毕业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职员,人大系统干部与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质工作者;考试报名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需要拥有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备处级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职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赞同和省级主管部门审察盖章后的资格审察表进行资格审察;其它部门职员的资格审察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建议。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率一般低于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