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考条件:已在“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及现场确认有关手续的考生方可办理转考。
办理时间:在线办理转考及考籍档案所在地自学考试办受理省际转考的时间分别为①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办理,时间不限; ②外省转入2019年3月1日—4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5月2日—5月4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③转至外省2019年2月20日—3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9年3月4日—3月6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其中,省自学考试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办,省际间转考的考生依据系统中提示的单位地址与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1、省内转考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可以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有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2.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第一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本钱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准考证原件或考场公告单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
3.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2、转至外省
1.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2.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学考试办,由考籍所在地市州自学考试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学考试办集中办理。
① 明确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 湖北准考证原件或考场公告单;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3、外省转入
1.考生需要在我省获得注册学籍后方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2.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考籍所在地自学考试办,由考籍所在地自学考试办或助学单位、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自学考试办集中办理。
① 明确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 湖北准考证原件或考场公告单;
③ 外省准考证复印件;④ 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
4、信息更正网上转考时,因为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显示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至考籍所在地自学考试办办理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或考场公告单;2.身份证号有误的:属身份证正常升位的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错号的、非正常升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名字有误的:① 音同字不同: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上没显示曾用名的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更名换姓:原则上不予更改,假如因特殊状况需要更改的,除须持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还须出具地市级以上更换名字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考籍所在地提出考籍信息更正申请。5、其他事宜
高等教育自考省际电子转考的办理根据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办有关规定实行。湖北教育考试院办理转考地址:湖北教育考试院沙湖基地3号楼103室(武汉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武汉内可乘坐811、573、802、543、777路公交车在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下车。
附件:1.省内转考步骤图
2.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步骤图3.省际转考(外省转入)步骤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