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际转出
省际转出是指贵州高等教育自考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考试。(一)转出基本需要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获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2.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合格成绩,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4.已经在贵州获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贵州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5.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不能转出;6.考生在我省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
(二)申请时间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工作日)
(三)材料清单1.《贵州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3.贵州自学考试准考证或考试公告单;
4.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四)办理方法
本次转出办理支持线下线上两种方法,考生可依据自己状况灵活选择。1.线下办理。考生须按材料清单需要筹备好所需材料后,直接提交至贵州贵阳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省招生考试院8楼813办公室或810办公室。
2.线上办理。考生须根据材料清单需要,将所有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272096707@qq.com,邮件以考生名字+拟转入省(区、市)命名。(五)转出规定
通过审核的转出申请,将由贵州招生考试院在“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出业务开通时间内(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十日)统一进行考籍电子档案的转出。3月十日将来,考生须按拟转入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2、省际转入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考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转移到贵州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区、市)办理省际转出手续。(一)转入基本需要
1.凡需要转入贵州的考生,须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2.考生应在贵州获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获得贵州自考考籍,并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3.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名字、课程代码一致。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免考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接收;2016年将来获得的统考成绩无笔迹信息卡的,我省不予接收。
5.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根据贵州有关文件需要实行。6.转考考生应当在贵州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或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贵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二)转入确认时间2025年3月16日至3月25日(工作日)
(三)确认方法在转入确认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贵州招生考试院8楼810办公室完成转入成绩确认。
地址:贵州贵阳观山湖区石标路240号8楼810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5952553 0851-85669329
(四)转入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贵州招生考试院将对“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没有完成转入确认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附件:贵州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