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间
(一)省内转考。考生可自行登录湖北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时间限定为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遇节假日及因特殊状况考生服务平台关闭等特殊时期,中止办理。(二)转至外省。考生网上申请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9日(每天申请时段为8:00-18:00)。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集中受理考生转至外省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4日。
(三)外省转入。考生网上申请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至17日(每天申请时段为8:00-18:00)。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集中受理考生外省转入申请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至23日。2、办理步骤
(一)省内转考1.社会考生须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完成转考有关手续的办理。助学班考生则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前往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手续办理完毕后,考试成绩将统一归档至转入准考证号对应的档案中。应该注意的是,同一准考证号仅允许进行一次转考操作,且不允许不同准考证号之间互相转考。具体办理步骤详见附件1。(二)转至外省
1.考生须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转考申请。2.申请过程中,考生需根据规定需要,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与外省准考证号有关证明材料上传至考生服务平台。上传完成后,由考籍所在地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集中办理转出有关手续。
3.若考生未根据需要上传材料,需在申请被退回后的48小时内补齐补正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申请。具体办理步骤详见附件2。(三)外省转入
1.外省转入我省的条件(1)考生须在我省完成注册并成功获得考籍。
(2)考生在我省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需满足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3)我省未曾开考的课程成绩将不予接收。若考生需确认转入课程是不是符合我省需要,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外省转入菜单进行查看。
2.转入申请及办理步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入申请。考籍所在地将对考生的转入申请展开全方位审核,审核内容涵盖考生的基本信息、电子相片、课程成绩与笔迹卡等。待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集中办理转入有关手续。具体办理步骤详见附件3。
3、其他事宜(一)信息更正
考生在进行网上转考办理过程中,若因身份信息与系统记录不同而没办法顺利完成办理,需向考籍所在地提交相应材料以申请信息修正,具体如下:1.身份证号错误的状况
(1)若身份证号是正常升位情形,考生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若身份证号为错号或非正常升位,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名字错误的状况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未显示曾用名,则需额外提供地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需要注意的地方1.外省拟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先在外省完成转出申请步骤,之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省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入手续。若考生仅在外省办理了转出申请,而未在我省办理转入申请,则此次外省转入申请将被断定为失败,申请转入我省的成绩将没办法被接收,且会被退回至原省份。
2.考生申请转入的专业需要符合我省2018年及未来的专业计划需要,具体可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若不满足转入专业条件,考生需完成新旧专业转换操作,没有完成转换操作的,将视为舍弃本次转考申请。3.考生在办理外省转入我省申请时,若部分课程在我省尚未开考,则相应成绩没办法转入,转考申请将被驳回。如考生仍强烈需要完成转入,可下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签名后拍照上传,以此确认自愿舍弃我省未开考课程的成绩转入。
4.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的办理,需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考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公告》(教职成厅〔2020〕3号)的有关规定实行。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省内转考步骤图2.省际转考(转至外省)步骤图
3.省际转考(外省转入)步骤图4.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