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符合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加分政策加分申请的公告
各位考生: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政策性加分工作,现将我校相应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1、有关政策
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五十九条,我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实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2、申请加分工作安排
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并符合上述政策/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加分申请,申请材料包含:
1.《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2.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准考证
4. 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5. 考生我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请申请者将上述材料拍照/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名字+专业+加分种类”,于3月1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见官方网站)。因涉及确定复试名单,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舍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考生提交材料等,审核加分资格无误后予以加分,并将结果在本网站公示。
厦门理工学院研招办
2023年3月8日
附: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试报名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考试报名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实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能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