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学校:东北大学1、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考是国内高等教育基本规范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国内高等教育体系的要紧组成部分。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细化落实《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需要,加快推进新年代高等教育自考培养标准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依据《高等教育自考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拟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
2、培养目的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进步,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革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进步需要,学会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常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好的法律职业品行,学会法律入门知识,拥有好的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拥有法律信息采集与处置能力,可以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3、基本需要
本专业需要学会民商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入门知识,拥有剖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与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收拾的基本能力,具备将理论常识运用于有关法务工作的实质应用能力。主要包含:1.学会民商法、经济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入门知识;
2.学会法律信息采集与处置等技能的操作办法;3.具备处置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备肯定跨部门法剖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5.知道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进步动态;
6.具备肯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质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要;7.拥有对新常识、新技能的学习力和肯定的革新创业能力。
4、学历层次及规格(一)层次:专升本
(二)授与学位:法学学士(三)学位授与条件:
我校主考的自考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与学士学位,需要坚持与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与标准相统一,坚持择优授与的原则。1.自考专升本毕业生在学期间通过辽宁学位办委托省高中等教育招考办组织的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课程考试(2019年及以前)、或者辽宁高校网盟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2020年及将来),需要语种与教学大纲规定外语(英、日、俄、法)语种相同。
2.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合格,并获得毕业证书者,可申请学士学位。3.申请学士学位最迟不可以超越毕业后三个月。
5、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需要1.法学(专升本)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需的一个实践教学环节。考查的主要内容包含:学生独立查阅并梳理文献,剖析借鉴法学范围的研究成就,得到有价值结论的能力;学生运用所学法学理论常识和办法,针对法学范围某一类问题进行辨别、判断和剖析的能力。同时,学生应能依据文献或摘要,准确地进行中英语翻译、简单英文交流和回答问题。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学生可以跟踪法学专业进步的理论前沿,不断更新常识结构、提高职业素养,适应法治建设和法律职业进步的需要。6、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字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
2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
3 | 15040 | 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
5 | 00247 | 国际法# | 6 | |
6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
7 | 00230 | 合同法# | 5 | |
8 | 00227 | 公司法# | 4 | |
9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
10 | 00226 | 常识产权法# | 4 | |
11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
12 | 13144 | 犯罪学# | 6 | |
13 | 13534 | 反不正当角逐法 | 3 | |
14 | 00808 | 商法 | 5 | |
15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4 | |
16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
17 | 14392 | 物权法 | 3 | |
18 | 14850 |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 0 | |
总学分 | 73 |
7、课程说明及用教程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说明及教程略)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说明及教程略)
3.英语(专升本)#(课程说明及教程略)4.国际法#(课程说明及教程略)
5.国际经济法课程说明:本教程主要介绍了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国际货物交易法、国际贸易管理与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等主要点域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和入门知识,合适法学专业自考的学生用。因此,推荐该教程为法学专业自考的用法教程。
推荐教程:《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国际经济法学》撰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ISBN978|7|04|050116|2。6.合同法#(课程说明及教程略)
7.公司法#(课程说明及教程略)
8.侵权责任法课程说明:本教程主要介绍了侵权责任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办法、损害赔偿责任、商品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等范围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和入门知识,合适法学专业自考的学生用。因此,推荐该教程为法学专业自考的用法教程。
推荐教程:《侵权责任法》(第三版),程啸主编,法律出版社,2021年1月出版,ISBN978|7|5197|5177|7。9.常识产权法#(课程说明及教程略)
10.环境资源法学课程说明:本教程主要内容包含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定义、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权利、监督管理体制、基本法律规范、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建设法、环境资源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范围,合适法学专业自考的学生用。因此,推荐该教程为法学专业自考的用法教程。
推荐教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四版),曹明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9月出版,ISBN978|7|300|28520|7。11.犯罪学#(课程说明及教程略)
12.反不正当角逐法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反不正当角逐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规范,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反不正当角逐法概述,重点介绍了不正当角逐的类型,包含市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不真实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等;第二部分是反垄断法概述,重点介绍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角逐、对涉嫌垄断行为的查处等;第三部分是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角逐规范。推荐教程:《角逐法》,江帆主编,法律出版社,2019年出版,ISBN978|7|5197|3121|2。
13.商法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包含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公司法,非公司企业法,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买卖法,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破产法等范围的基本理论、基本定义和入门知识。
推荐教程:《商法学》(第二版),《商法学》撰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出版,ISBN978|7|04|056541|6。14.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课程说明:本教程主要内容包含劳动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就业促进法律规范,劳动合同法律规范,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规范,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置法律规范,社会保障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养老保险,医保和生育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范围。合适法学专业自考的学生用。因此,推荐该教程为法学专业自考的用法教程。
推荐教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撰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ISBN978|7|04|050099|8。15.人格权法
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人格权的基本原理与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包含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和性自主权,名字权和名字权,肖像权、形象权和声音权,名誉权、信用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等。推荐教程:《人格权法》,杨立新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ISBN978|7|5197|4722|0。
16.物权法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介绍了物权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包含物权的效力,所有权的权能、限制,业主的建筑物区别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的特别获得,用益物权的特质、功用和种类体系,担保物权的基本法理和种类,占有些获得、效力、保护和消灭等。
推荐教程:《物权法》(第七版),梁慧星、陈华彬主编,法律出版社,2020年出版,ISBN978|7|5197|4757|2。8、新旧计划顶替策略
序号 | 新计划 | 原计划 | 处置方法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字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字 | 学分 |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顶替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顶替 |
3 | 15040 | 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增加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一顶替 |
00016 | 日语(二) | 14 | 选一顶替 | ||||
00017 | 俄语(二) | 14 | 选一顶替 | ||||
00765 | 中国简史 | 4 | 选一组顶替 | ||||
03122 | 信息技术 | 5 | |||||
01457 | 应用文写作 | 5 | |||||
5 | 00247 | 国际法# | 6 | 00247 | 国际法# | 6 | 顶替 |
6 | 13702 | 国际经济法 | 6 | 00248 | 国际金融法 | 5 | 顶替 |
7 | 00230 | 合同法# | 5 | 00249 | 国际私法# | 4 | 顶替 |
8 | 00227 | 公司法# | 4 | 00232 | 国际投资法 | 4 | 顶替 |
9 | 14081 | 侵权责任法 | 4 | 00225 | 国际贸易法 | 6 | 顶替 |
10 | 00226 | 常识产权法# | 4 | 00226 | 常识产权法# | 4 | 顶替 |
11 | 13749 | 环境资源法学 | 4 | 00228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4 | 顶替 |
12 | 13144 | 犯罪学# | 6 | 00259 | 公证与律师规范# | 3 | 顶替 |
13 | 13534 | 反不正当角逐法 | 3 | 00253 | 国际商事仲裁 | 4 | 顶替 |
14 | 00808 | 商法 | 5 | 00252 | 国际税法 | 3 | 顶替 |
15 | 13969 |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4 | 00255 | 国际技术出售法 | 4 | 顶替 |
16 | 14098 | 人格权法 | 3 | 05678 | 金融法# | 4 | 顶替 |
17 | 14392 | 物权法 | 3 | 00250 | 国际经济组织法 | 4 | 顶替 |
毕业考核 | 14850 |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 0 | 18518 | 国际经济法学毕业论文 | 0 | 顶替 |
1.顶替策略中中国简史、信息技术和应用文写作三科课程为一组顶替英语(专升本)一科课程,如考生只合格了其中一科课程,可顶替新计划中一科理论课程;如考生合格了其中两科课程,可分别顶替新计划中两科理论课程,但两种状况均需要选择顶替的新计划课程学分小于或等于原课程学分。
2.以上顶替策略中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不可重复顶替。3.在2025年专业计划调整过渡期内,自主选择根据原计划申请毕业的考生,也须加考“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