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区致自考考生的一封信

点击数:794 | 发布时间:2024-12-11 | 来源:www.gddmjj.com

    大伙好!2019年春天高等教育自考将于4月13日-14日进行。为了确保在宝鸡参加自学考试考生考试顺利,渭滨区考试管理中心温馨提醒如下:

    1.考试前筹备。新生准考证已经制作完成,请考生持身份证在自考网上报名确认点领取;老生准考证如有丢失,可直接到宝鸡考试管理中心自学考试社考科办理(地址:宝鸡大庆路29号市教育中心科教楼6层620室);登录自考网上报名系统阅读有关条约,打印《考试公告单》。

    2.按时应考。本次自考考试知识点设置在新建路中学,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应考。请考生尽可能提前外出,熟知考试知识点和考场地方,合理安排名程路线。

    3.积极配合。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单》,并同意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禁止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手机、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电子存储设施与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4.诚信应考。考生要好好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刑法修正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参与作弊,自觉抵制网上、短信或微信朋友圈中散布的考试真题、真答案的广告,以免上当被骗。

    5.规范答卷。严格按考试试题需要填涂和答卷。错误填涂、在规定范围外答卷,将影响评卷和我们的成绩。特别提示:请考生按需要逐项完整填写笔记确认卡上所有信息,如有遗漏本科考试成绩为“零”。

    6.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以考试知识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卷,并依次退出考场,等监考收取、整理完试题、答卷卡、草稿纸离开后,方可入场拿取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物品。考生离场时禁止将试题、答卷卡、草稿纸带出考场,不然按违规处置。
    考试整个推行过程都有视频监控录像,期望所有考生诚信应考,公平角逐。在此,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本次高等教育自考中获得好成绩!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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