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在申请办理省际转考(转出)前,请先登录自考信息网查看核对个人信息、课程成绩。考生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或合格课程门数不对(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交流、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获得的委托考试成绩”的课程不在此列),按《2020年下半年浙江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附件)中的说明进行申报修改。
3、考生须先知道转入地有关省际转考(转入)的有关规定、流程,防止因为不符规定、流程而被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退回。附件:2020年下半年浙江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转出)办理指南浙江教育考试院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