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为了加快中海外向型经济进步与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外汇体制改革,并获得了圆满的成效。本文觉得以后中海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将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行比率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打造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健全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和法规。确保中国经济真的融入国际经济主流。
1994年初,中国加强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推行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打造银行间外汇买卖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并于1996年11月获得阶段性改革成就——顺利达成了人民币常常项目可兑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约基本吻合,遭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度评价。近几年,中海外汇管理体制又进行了新的改革,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中国经济进步和对外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
1、近几年中海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达成了人民币常常项目可兑换后,中海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入支出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买卖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法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但凡常常项目下的买卖,只须单证齐全、真实靠谱,就能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成本。根据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达成常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急功近利。鉴于中国仍然是进步中国家的国情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进步中国家脱离实质,过快开放资本项目导致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当令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发布的修订后的《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常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完善、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准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2.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
中海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为中、外资企业及个人创造一个好的外汇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进步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本着这一原则,近几年中海外汇管理当局努力抓了如此几项改革:一是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避免汇率风险、减少买卖本钱的保值方法;同年十月15日,允许符合肯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肯定限额常常项目外汇收入。二是增加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1999年5月28日,中海外汇管理当局开通了国际网络网站,内容包含全部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业务操作指南等。三是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开办了“红色通道”、“首问负责制”、“免费咨询电话”等新的服务项目,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个人因私用汇方面,也在真实性需要的基础上逐步向便捷宽松的方向进步。1994年个人出境旅游只能换购 60USD,1996年提升到1000USD,1997年第三提升到2000USD。五是于2001年初允许中国境内居民从事B股投资,为国内持有外汇的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途径。
3.健全外汇市场建设
1994年4月4日,设在上海的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海外汇买卖中心正式运行,从此中海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进步到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中海外汇买卖中心以卫星和地面通讯互联网为媒体,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形成覆盖全国37个分中心的外汇买卖联网系统。各买卖中心主体是银行,各银行的买卖员天天通过互联网进行结售汇头寸买卖,为银行提供买卖、清算服务,保证结售汇规范下外汇资金在国内的合理流动。为了进一步健全外汇市场建设,1996年12月2日,中国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机构、客户管理和买卖行为等作出规定。1997年2月12日,中国又决定中海外汇买卖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12月1日,中海外汇管理当局宣布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交易包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交易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中,使银行间外汇市场愈加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对外汇资源配置的基础性用途。
4.积极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1985年,中国允许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为配合浦东开发,中国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中国批准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总的来看,金融对外开放的节奏较为缓慢。从1996年起,中国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速度,1996年12月2日,中国允许设在上海浦东、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同时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方法》。 1997年1月,中国初次批准上海的9家外资银行迁址浦东并经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12日,中国又宣布允许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1999年6月,中国批准25家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19家,深圳6家。1999年7月17日,中国批准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上,上海扩大到江苏、浙江,深圳扩大到广东、广西和湖南;增加了外资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放宽人民币同业拆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规模;允许同一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因为中国不断采取有效手段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设,从而确保了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工作的顺利拓展。
5.打造完善国际收入支出申报、监测体系
国际收入支出申报、监测体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紧组成部分。因为它可以全方位反映一国与世界经济交往情况及外汇供应求购情况,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衡量一国经济进步是不是正常、外汇储备与外债规模是不是适度与汇率水平是不是适当的要紧依据,同时也具备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要紧用途。 1980年,中国开始试编国际收入支出平衡表;1982年起正式编制国际收入支出平衡表。为了适应经济进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提升国际收入支出统计申报水平,从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国际收入支出申报规范。1997年,中国国际收入支出平衡表开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入支出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2001年开始按半年期试编国际收入支出平衡表。至此,中国基本打造和完善了国际收入支出申报、监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宏观监测系统的加大和健全。
6.进一步健全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1996年底,中国达成了人民币常常项目可兑换后,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依据形势进步的需要,对建国以来的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600件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对47件法规的部分条约进行了修订,其中包含1997年1月修改后公布的《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使外汇管理法规愈加系统、规范,符合实质需要。近几年,中海外汇管理当局又依据经济金融形势进步的需要,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净化外汇环境、打击不法行为、鼓励出口等作了法律上的铺垫。这类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健全资本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 1997年7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加大资本项目管理,维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中海外汇管理当局颁布的要紧政策法规有《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离岸银行业务管理规定》、《常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方法》、《外债统计监测推行细节》等,旨在区别常常项目收入支出,限制游资的流入,加大对借用外债的宏观调控和准时准确学会中海外汇外债的统计监测数据。二类是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合法外汇资金需要的法规。1998年受各种利益驱动,骗汇、逃汇和非法交易外汇势头愈演愈烈,扰乱了国内金融秩序。在此种状况下,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交易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中海外汇秩序。三类是鼓励出口和借助外资的法规。1998年5月到1999年6月,中海外贸出口增速处于低迷状况,对外集资能力也遭到影响,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从1999年初到2000年,中海外汇管理当局独立或会同有关部委,制定颁布了《出口收汇考核方法》、《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外汇公告》、《关于改变外汇担保项目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公告》、《出口收汇核销试行方法奖惩条例》等法规,支持扩大出口和借助外资,保证中国国际收入支出稳定和健康。
2、改革的主要效果
1.抵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从泰国开始,金融危机非常快席卷马亚西亚、印尼、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区域,沉重打击了这类国家和区域的经济,使这类国家和区域的经济金融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考察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不难发现这与泰国等国家和区域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不无关系。泰国等国家和区域为加快经济进步和吸引外资,在条件不成熟的状况下,舍弃对资本项目的管理,导致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势如破竹,以证券资本、投资于房产等形式,流进流出,投机造势,套汇套利。当国际形势出现动荡时,这种短期投机性资本便很多抽逃,与这类国家和区域不景气的出口形势、很多银行呆、坏帐及居高不下的外债等不利原因,一同作祟,终使这类国家和区域多年的经济进步成就毁于一旦。反观中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却牢牢地站稳了脚跟,获得了先手。这固然与中国好的经济金融形势有关,但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中国未雨绸缪,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外汇工作方针,将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挡在国门以外,使其无隙可趁。同时,中国工农业发展趋势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债适中并结构合理,使人民币汇率一直维持稳定。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解决危机冲击,并在危机期间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促进周围国家经济的复苏,常见给予了充分一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总结性报告中指出:“正是由于中国在危机中采取的负责任的宏观经济政策,加之充实的外汇储备、较大的国际收入支出顺差、对资本帐户自由化采取小心的态度和继续推进改革的手段,才使中国比较顺利地渡过了本次亚洲金融危机。”
2.提升了企业出口创汇和外商投资与个人对外交流、投资B股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不断采取手段,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打造宽松的外汇环境,对扩大中、外资企业出口和个人对外交流及投资B股产生了积极的推进用途。从中、外资企业出口方面看,因为采取了避免汇率风险的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允许符合肯定条件的中资企业保留肯定数额的常常项目外汇收入、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及提升服务水平等手段,大大地提升了中、外资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使近几年中国出口创汇形势基本好,并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中海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827.0亿USD、1838.0亿USD、1949.0亿USD和 2492.12亿USD,其中每年约有35%—45%的出口额为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从外商投资方面看,近几年形势基本稳定。外商并没因亚洲金融危机而影响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和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实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52.57亿USD、454.63亿USD、403.19亿USD和427.98亿USD。从个人对外交流方面看,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外汇数额,使得近几年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留学、探亲成倍增长。从个人投资B股方面看,尽管中国向境内居民开放B股买卖时间较短,但从现在形势看,从事B股买卖者十分踊跃。据证券部门有关专家依据B股流通市值估计,目前个人投入B股买卖的外汇资金约达100亿USD左右。目前中国居民的外汇存款已达770亿USD,B股买卖前景十分广阔。
3.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统一和国家宏观调控
近几年中海外汇市场改革的效果突出表目前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率。1998年底取消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后,彻底统一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外汇市场供应求购关系决定。汇价的统一不只有益于中、外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借助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汇率方面比较符合国际规范。二是有效保证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统一的中海外汇市场,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区域和银行之间合理流动,可与时解决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出现的外汇头寸的不平衡。据统计,在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中心后的 1999、2000年,中海外汇买卖中心共成交600多亿USD,有力地促进了中海外向型经济的进步。三是有益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外汇市场的彻底统一,使外汇范围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银行可以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平抑汇价,维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进步奠定基础。
4.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
在中国长期的“入世”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项要紧内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国若想参加该组织,除去在工业、农业、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向组织内的成员国打开大门和作出减让外,而且在金融、保险、运输、通讯等服务业方面也要向该组织的成员国开放。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包含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为了配合“人世”谈判,积极采取手段,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不断放宽外资银行设置的规范、地域及业务范围,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使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基本认可。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0年,中国新批外资银行机构达70余家,等于前15年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总量的1/2。
5.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要紧用途
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于1996年起打造的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摒弃了依靠各行业主管部门采集信息的做法,引入了新的数据采集办法,即使用了买卖主体申报制,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逐步申报与按期申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了行业统计的弊病,从而保证了中国国际收入支出数据的水平。尤其是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入支出申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等四项申报内容后,使得中国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变得愈加健全,基本包含了中国境内所发生的所有外汇收入支出。进一步讲,从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的商品框架看,它不只能编制国际收入支出平衡表,而且为日后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创造了条件;它不只能编制按部门、行业、企业属性、买卖国别、币种等分类进行划分的补充表格,而且能为现有些结售汇统计、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外债统计等提供要紧的核对及必要的信息。中国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的健全,其监测、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要紧用途日渐显现。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和爆发危机国家、区域等状况,一方面通过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认真剖析和研究中国常常帐户收入支出、资本和金融帐户收入支出、外债状况、外汇储备变化等状况,准确地作出判断,并准时向中国政府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为政府拟定预防和解决亚洲金融危机的手段服务。依据中海外汇管理当局网站提供的1997年和1998年中国国际收入支出平衡表数据可见,在亚洲金融危机最紧急的这二年中,中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分别获得了416。88亿USD和466.13亿USD的货物贸易顺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452.57亿USD和454.63亿USD,外债余额分别为 1309.6亿USD和1460.4亿USD,没超越国际警戒线,外汇储备余额分别为1399亿USD和1450亿USD。可以说,中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处乱不惊,应付手段得当,与新打造的较为健全的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提供的准确、真实的信息数据密切有关。它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要紧用途。
6.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进步
近几年,中国颁布的关于加大资本项目管理、打击逃汇、骗汇、非法交易外汇及鼓励出口、借助外资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不只进一步健全了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同时也为外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拓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进步。以1998年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会同其他部委拟定颁布的《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交易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例,就起到了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巨大用途。1997年下半年开始,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形势变化致使市场预期转变,资本流出的动机增强,黑市上USD兑人民币汇价一升再升。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出于走私、骗税等目的,挖空心思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交易外汇,使中海外汇收入支出形势变得趋紧。 1998年1—7月,中海外贸顺差276亿USD,实质借助外商投资240亿USD,但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7亿USD,“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一定量上影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安全运行。而用于支付走私款的骗购外汇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走私活动的蔓延,干扰了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不好的形势下,中海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会同有关部委制定颁布了打击骗汇、逃汇、套汇和非法交易外汇的法规,一方面依法会同有关部委对进口付汇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多种手法的骗汇行为进行了追查,期间共查出假报关单1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110亿USD。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法规和手段,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骗汇、逃汇、套汇及非法交易外汇的势头,维护了中海外汇收入支出的稳定。1998年下半年中海外汇储备开始恢复正常增长,1999年全年增加了97亿USD,到2000年底,中海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USD,从基本面上保证了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USD兑人民币汇率继续维持稳定。
3、以后改革取向
1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虽然汇兑规范不直接在WTO协议之内,但加入WTO事实上会产生部分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会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内在需要。尤其是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的时候,一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是很难适应的。因此,中国以后的外汇管理方针应该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应采取按部就班、先易后难的方案,大致应当根据以下的顺序进行: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松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其中股票买卖的限制可以先行放宽,而带有衍生商品性质的买卖应当最后解除限制。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筹资可以较早地解除限制,对于短期资本买卖应最后解除限制。针对不一样的买卖主体,考虑到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买卖流量相对有限,可以先放松对他们的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达成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融人世界经济的非常重要标志,为了达成这一目的,其他配套改革需要加紧进行,如加快人民币汇率机制建设,形成合理汇率;积极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调节资本流动有哪些用途;增强中央银行监管和调控能力,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抑制资本流动风险;加快中国工农业改革,维持好的国民经济运行环境等等。
2.推行比率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
中国现在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银行结汇制,即绝大多数国内企业常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需要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常常项目收汇则保留肯定的限额不结汇。此种银行结汇机制显然不利于进一步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不利于真实反映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内外汇供应求购关系,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中外合资企业平等角逐,也不利于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因此,中国以后进一步构建宽松外汇环境的重点应该放在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方面。现在中国可以选择比率结汇的意愿结售汇制改革方法。其具体做法可以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可以参考不同时期宏观政策和经济进步的需要确定一个结汇比率。此比率可以依据外汇储备量的增减进行调节,结汇比率越低,则意愿结汇程度越高。第二层次,外汇银行依据国家公布的结汇比列,对国内企业的每一笔贸易、非贸易外汇收入进行按比列结汇。第三层次,批准所有企业开立现汇帐户保留现汇,帐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交易、期权买卖等避免汇率风险操作。中国取消银行强制性结汇制,代之以比率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可以减少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本钱,有益于进一步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和平等角逐,同时也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而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减缓中海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变外汇的供应求购,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健全。当然,以后伴随中国宏观调控方法的不断打造和健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达成,结汇比率的不断提升,中国结汇规范将会最后过渡到意愿结汇制的形式。
3.打造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中海外汇市场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建设,到现在为止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的外汇市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和进步。但客观地看,现在中海外汇市场应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在买卖性质上,中海外汇市场还只不过一个与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的市场,并不是具备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从市场公平上看,现行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角逐的、供应求购关系扭曲的市场;从买卖内容和品种上看,单一偏少。现在主如果人民币对USD、港元、日元的即期买卖,缺少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买卖等其他买卖品种;从市场形式上看,只不过交易平台形成的有形市场,而非现代无形市场形态;从对外交流上看,与国际外?亡市场基本隔离。因为现阶段中海外汇市场存在上述种种不足,结果致使很多负面问题,如难于形成合理、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中央银行常常被动人市干涉、敞口回收溢出外汇,不利于提升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等等。所以,打造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已成为目前中海外汇市场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在买卖性质上达成向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转变,健全市场组织体系,其中以外汇银行、企业为市场买卖主体,实行推广竞价买卖,中央银行退出买卖主体地方。二是取消强制性银行结汇制,为企业真的参与市场买卖扫清障碍。三是丰富外汇买卖内容和品种,开办欧元等币种交易,满足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外汇资产多币种构成的需要。另外,可依据国际市场惯例和中国企业与银行避免汇率风险的实质需要,开办远期外汇买卖。四是健全中央银行市场干涉机制,在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涉中,应尽可能降低对人民币汇率的直接行政控制,允许其根据市场供应求购情况自由浮动。为防止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中央银行可通过打造双向平准基金的方法,针对人民币对USD的短期汇率,在外汇市场进行间接调控,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稳定在目的区范围内。五是推进市场的无形化建设,尽快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要不断健全电子买卖系统,研究国际电子经纪的进步,使中国的外汇买卖系统与国际接轨,更符合国际外汇市场的规则,并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著名的国际外汇市场打造伙伴关系,推进中海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
4.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开放将呈现全方位态势。根据中国与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在以后的5年内,中国将向外国金融业开放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明确规定,“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全方位开办人民币业务,同时取消区域和顾客限制。”因此,从外汇管理角度考虑,现在需要加快研究开放银行业的问题。这主是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并简化审批手续。现在《中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申办外资银行或分行,须在提交设立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能少于200亿USD和100亿USD,在华最低注册资本要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另外申请手续繁琐、批复时间较长,这类都一定量上影响了外国银行来华申办银行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中国引进外资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国应适合减少外国银行的资产需要,并简化申办手续,限时内批复。二是尽快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2001年11月13日,中国宣布在以后4年内分5批向上海、深圳等20个城市的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全部放开。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其提供零售业务。因此,中海外汇管理当局应该根据国家的承诺,尽快贯彻落实,认真布署推行,根据人民币企业存款业务——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放顺序,尽快向在华的所有外资银行全方位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让中、外资银行站在同一块跑线上拓展业务角逐,一同促进中国经济进步。三是努力提升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科技投人和人才培养,打造和完善监管法规体系,确保对外资银行的监管水平,维护中国金融安全。
5.进一步健全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
现在中国已经达成了国际收入支出数据采集处置的电子化和国内的联网,国际收入支出数据正在发挥对宏观经济决策的基础信息用途。展望将来,国际收入支出体系势必伴随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市场化和加入WTO而发挥更大有哪些用途。进一步将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与银行和买卖主体的买卖过程有机结合在一块是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将来进步的主要方向。将来的中国国际收入支出申报体系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改革:一是加大国际收入支出的剖析预警功能,逐步达成国际收入支出系统由以结售汇为主向以国际收入支出和结售汇相结合的模式过渡,进一步提升和发挥其预警功能用途。二是达成国际收入支出与汇率合理水平的剖析,努力探索将国际收入支出信息用来做模型剖析以确定适当的汇率水平的新路子,促进汇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三是达成国际收入支出与有关统计间的有机联系,使各项外汇统计相互印证核对,确保经济信息的准确无误,提升中国宏观经济决策水平。四是达成国际收入支出信息的规范披露。国际上已对信息披露拟定了一套完整的规范,中国应当根据国际标准,逐步规范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的频率和水平及客观性,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对信息的需要,保证中国宏观决策和微观经济主体的决策有靠谱的信息基础。
6.进一步健全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事实证明,中海外汇管理当局近几年颁布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是比较成功的,有效地保证了中海外汇管理的顺利进行和国家经济安全与国民经济的健康进步。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现行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与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需要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如果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法规的透明度等方面还存在很多缺点,不适应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需要。因此,中国以后外汇管理法规的制定和颁布需要要紧紧围绕WTO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需要进行,绝不可以违反国际规范,搞一些与国际规范不同的法规,以免授人以柄,不利于中国经济进步与对外开放。现在中海外汇管理当局,应组织专门力量,对照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需要,对以往所有些外汇管理法规进行一次彻底、全方位的清理,对于一些不适用的法规坚决废除,对于需要重新修订的法规抓紧时间修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如制定颁布《中国外汇管理法》、《中海外汇市场管理法》、《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法》等等,使中海外汇管理法规体系真的体现平等互惠、相互合作的原则,符合国际规范,与国际外汇管理法规体系接轨。同时加强依法管理和严格执法的力度,促进中海外汇管理沿着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进步,为中国经济更大进步创造好的外汇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