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经济进步的若干理论支撑

点击数:573 | 发布时间:2025-03-04 | 来源:www.wegaga.cn

    经过二十多年的政策调整和宪法修订,党和政府对待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和态度,可以说是愈加明确了、明确了,这就是:允许和鼓励它们的存在和进步。这同改革开放前的态度完全不同。改革开放前是彻底消灭,要它们绝种,永世不能翻身。现在是支持和鼓励它们的存在和进步,要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推动作用。这确实是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但目前还不可以说这方面的法制已经健全了,健全法制要有一个过程。大家对它们的认识也要有一个提升的过程。为了巩固和完成这个过程,我感觉有的重大的理论问题需要重新考虑,重新认识。换句话说,进步私营经济要有理论的支撑。于是写了这篇文章。? 社会主义应是公有为主、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

    这是一个很重大的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需要有新认识。?

    传统的认识是:只有消灭了私有制,打造起一统天下的公有制,才算打造起社会主义经济规范,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质,并且大家就是根据如此的看法来行动的。

    但,如此的看法未必正确,未必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正如于光远先生过去说过的那样:社会主义者确有消灭私有制的愿望,却没把私有制彻底消灭干净的事实。之后他又鲜明地说:“社会主义社会应是公有私有并存的社会。”还说:“马恩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①

    我非常赞成于光远先生的这一论点,只不过我同他的论述不完全一样。我的论述是社会主义社会还不可以消灭私有制。为何不可以消灭呢?由于消灭了私有制,就不可以达成“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进步生产力”。所以原来的认识需要修正。?

    事实上大家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修正。党的十五大报告讲:“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同进步,是国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规范。”多种所有制一同进步当然包含多种形式的公有制,也包含多种形式的私有制,更包含公有私有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没私有制就谈不上是多种所有制。这当然是对传统观念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大的进步。 然而十五大报告讲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再如何长,也总归是一个暂短的过程,一百年不可以,两三百年总行了吧!那样,初级阶段结束后如何呢?我的怎么看是: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公有私有一同进步。不可以设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将来,一下子就要变成公有制的一统天下。

    为何整个社会主义都应当是多种所有制一同进步呢?一个基本的依据是,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当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到今天大家还看不到可以用别的什么体制代替市场经济体制。以往大家使用和试行过的计划经济,由于它彻底失败了,才改行市场经济的。而体制上的市场经济定义,理论上即产品经济定义。因为产品经济本质上是交换经济,是不一样的所有者交换商品、交换劳动的经济,因而它的微观基础势必是和需要是不同利益主体的所有者。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市场经济需要以多样化的产权主体为基础,市场经济只能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规范,二者要相互适应才行。单一的公有制是排斥产品交换的,它也排斥角逐,并且很难促进经济进步。只有实行包含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的一同进步,才能促进专业化和协作化的进步,促进不同主体间各种各样的交换,促进角逐,促进进步。? 这当然不是说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永存。就具体的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经济体制本身来讲,它们都是历史的,它们既有生就有死,都不会是万岁,并且都是在进步和变化着的。它们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进步过程。大家说社会主义是公有私有并存,并非说其具体形式不再变化和进步,而只不过说目前还看不到也不了解以后用什么别的形式可以代替它们。反正不可以再回过头来搞以往那种计划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一统天下了。假如有人还要那样搞,势必发生历史的大倒退。可能吗?绝对不会。

    假如整个社会主义社会都应是公有与私有并存,那势必发生另外一个问题: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到底的不同之处呢?由于资本主义也是既有私有制也有公有制,它并非全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我目前形成的看法是: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的历史来看,除去原始公社这个人类社会初期的历史时期以外,迄今为止,所有社会都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不只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公有与私有并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更不是单一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国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与股份制等混合所有制。大家察看和判断一个社会的所有制特点,不只要看到它们是否多种所有制并存,更要紧是看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什么所有制。依据这个剖析办法,可以觉得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主体和主导的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内社会主义社会是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一同进步。如此不就不同开来了吗?

    对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重新认识

    假如前一个问题谈论的是将来,那样本问题要论证的则是过去。它们都与日常多种所有制一同进步、尤其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进步,有着一种内在的、逻辑的关系。我坚决反对如此一种看法:五十年代消灭私有制经济是对的,目前允许并鼓励私营经济存在和进步也是对的。这纯属风派看法,而不是一种严谨的学术看法。但仅仅如此论述是不够的。

    对于五十年代中期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的评价是高度赞扬的,这毫不奇怪。到了八十年代初,因为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已经有新的实践了,一些问题看得更了解了,评价自然就稍稍客观了。在中央有关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当然还是充分一定,但也指出了缺点和偏差,如对原工商业者的用法、处置不适合,与整个运动过急、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等等。在当时来讲已经很好了,能成为集体的看法为很多人同意也是一种前进。但到了现在,这个评价行不可以、够不够呢?

    因为在这之后又有了二十来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尤其是经过思想解放、实事求是的教育和启发,我感觉大家完全可以把很多事情联系在一块,重新认识。如此,我形成的新怎么看是:五十年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绝不止是搞的早了、急了、快了,对原工商业者安排不适合,等等,而是根本就不应当那样搞。不搞反而更好。我的原因如下:

    1.不搞对资改造,中国同样可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当时公有经济进步非常快,国有制在改造前已经占据了主体和领导地位。依据国家统计局资料,在改造前的1952年,在全部工业产值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已经占到了52.8%;在全部工业固定资产中,国有工业的比重占到了80.8%。一些要紧的生产资料,比如:冶金、机械、金融、铁路,与一些大的矿山、工厂,几乎全部为国家所有,私营经济主要分布在棉纺工业、轻工业、食品工业等。如此,不采取消灭私有制的政策,而采取一同进步的政策,公有经济的比重也能占到绝对优势。

    ? 2.当时进行改造的理论依据是:“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已经紧急地妨碍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同社会主义经济比较起来,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一种一流的经济成分,而是一种落后的经济成分了,并且是同社会主义经济对立的。”“需要用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代替它。”改造时期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等等。这类理论看法和判断并不符合实质状况,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直到目前还能促进生产力的进步,那个时候就落后了吗?可以觉得,这类说词、论点,全部是为了要进行改造而制造出来的。即便拿到目前来讲,也未必正确。大伙了解,当时刘少奇同志就不是这种看法。比如他说“剥削有功”,对资本主义“不要限制”,“让资本家存在和进步几十年”等等。目前看来,他的看法更正确。假如根据少奇同志的看法,或许就不会进行一场对资改造运动。

    3.假如不进行那场急风暴雨式的对资改造,中国经济的进步一定比目前要好得多,大家也用不着再进行调整政策,重新允许并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进步,延续下来岂不更好!要了解,采取群众运动的方法变革生产关系,是大伤元气的。且不说资本家是“白天敲锣打鼓,晚上痛哭流涕”,即便是安排了他们的工作,也非常难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当时中国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区域在生产技术、经济进步水平上的差距,并没目前如此大。而大家却在一段时间内只搞这种变革生产关系的斗争,而不集中力量向自然开战,如此才把时间耽误,差距扩大。所以我感觉对于五十年代的对资改造,完全可以采取否定的态度,重新认识。有的事情是时间越远越能看得了解。大家要把势必性和事情的对否不同开来。在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背景下,在当时那种指导思想下,中国势必要进行那样一场对资改造运动。但势必性不等于正确性,是不是正确,则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标准来判断。假如大家用生产力标准来判断,而不是用唯心主义的“一大二公”标准来判断,我感觉完全可以说搞错了。

    4.从中国经济进步的总体情况来看,不论是五十年代,还是目前,中国不是资本主义经济进步多了,而是进步还非常不够。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所说的德国等西欧国内那样,“不只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进步。”中国更应当是处于资本主义还极不进步的时期。假如这个判断是正确的话,那时历史提出的任务应当是把封建主义消灭干净,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进步,而不是象大家所做的那样,在封建主义的东西没消灭干净,资本主义所允许的生产力还没充分发挥出来的状况下,就采取过急行动,而要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绝种。正由于这个总的判断的失误,所以当时大家所采取的行动,到底是促进了生产力的进步,还是妨碍了生产力的进步,就值得重新考虑了。正由于私有制经济在不该被消灭的时候让人为地消灭了,所以当它被消灭后又不断地再冒出来,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重新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和进步,既能够看成是对那时错误行动的纠正,也可以看成是对资本主义经济还要继续进步的势必性的补课。

    5.资本主义经济本身就是产品经济,并且是比小产品经济更高的现代产品经济。而当时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主要分布在沿海区域,中国大陆并不不少,广大农村基本上还是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在这个状况下实行对资改造,消灭资本主义经济,事实上就是阻断产品经济的进步,用排斥产品经济的公有制经济取而代之。从这个具体目的看,确实是做到了,并且比其它社会主义国家做得还好,没引起大的震动。但,否定产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的成效如何呢?不可以不承认,国家集中用人力、物力、财力,也获得一些收获,比如卫星上天,原子弹爆炸等等,但,一统天下的公有制因为抑制了产品经济的进步,却搞得市场上物资匮乏,连人民一些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满足不了,而不能不靠发票证来保持提供,城镇居民理发、洗澡、做衣服都得排队,这是符合实质的基本判断吗?且不说三大改造完成将来,不久就出现三年困难,全国饿死两三千万人。这局面,不可以说与消灭资本主义、否定产品经济没一点关系吧!

    我的这类看法,当然带有“事后诸葛亮”性质,但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只能这样。

    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目前仍能促进生产力进步

    这也是一个新的判断,与以前大家老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已经紧急地妨碍了生产力的进步,要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它”,完全不同。但我不是不是定这种生产关系内部仍然存在种种矛盾,更不不承认这种所有制的历史性质。我只不过说,这种生产关系直到目前仍然可以促进生产力的进步,仍然具备活力,仍然有海量的人想投资,采取这种形式,仍然是新的生产力的增长点。全世界都是这样。 去年,我在某一刊物上看到一位在美国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胡学华写给朱镕基总理的信中说:“美国几乎没国有企业,却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可见国企多少和国家强大与否没关系。一个万能的无所不包的政府势必是一个低效率的政府。”因此他建议政府加快国有经济从角逐性范围退出的速度,让民营经济去占领,等等。这位留学生的言外之意是:美国经济发达、科技先进,完全是靠资本主义私有制搞上去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直到目前还是效率非常高的所有制形式。

    近期大家还看到日本《经济学人》发表的题为《21世纪型资本主义》的文章讲,18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开始以自律性的运动,在历史上展示了自己巨大身影。19世纪它历程了成长、成熟和衰退的阶段。20世纪是力图克服古典资本主义的脆弱性,进步的社会经济体系占统治地位的阶段。21世纪则是“新资本主义”显露头角的时期。在这个时期,无论是市场要点,还是技术要点,还是企业要点,都出现了决定性变化。这篇文章的作者为立教大学教授斋藤精一郎。他的这个看法是不是正确,可以研究。但它至少说明了如此一点: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在调整、变化。假如说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前所看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出现了紧急妨碍和束缚生产力进步的尖锐矛盾的状况的话,那样,好像可以说,经过持续的调整,它反而出现了还能适应生产力进步的现实。我的怎么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当事人,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常识分子,有肯定的常识,因而也能在肯定的范围内和肯定的程度上,自觉调整生产关系,探索私有制的达成形式。经过调整后,尽管它还是资本主义,但同一百多年前那种野蛮的、残酷剥削工人的少年时期、不成熟时期的资本主义,已经大不同了。 这里可以指出如此三点变化:

    一是因为工人群众长期持续的斗争,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调整,资本主义规范下劳资矛盾是否可以说缓和了呢?比如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缩短了劳动时间,打造和进步社会保障规范,实行最低薪资制、科学习管理,与推行职员持股制等,工人的工作情况、收入水平可以说是大为改变了;

    二是三十年代大危机将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奉行凯恩斯主义,加强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控制和干涉,加强财政支出,放宽信贷等以刺激投资和消费,使经济危机这个资本主义痼疾得到肯定的缓解,加上“联合的资本家”愈加对科技的看重,使科技得到很大的提升和应用,并使资本家不再看重对绝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而主如果占有工人的相对剩余价值;

    三是在企业规范方面,由私人独资、合伙为主,渐渐过渡到股份制的公司制为主,使资本主义下的私人占有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相对的缓和。现代的公司制,按我的怎么看,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私人所有,而是在私人所有基础上的混合所有,它已经是一定量上的社会所有。

    不知能不能说,现代资本主义还是资本主义的壮年时期、成熟时期,它以前的病治好了,它的问题也改了很多。因而它还可以促进生产力的进步,还没走到非常快就要死亡的暮年。

    中国日常的个体、私营经济等私有制经济,严格说它们都是新生的,重新出现的。在进步阶段上它们还处于原始阶段,初期积累资本时期,正在成长的年龄段,还非常不成熟。原始阶段那些易发的问题,比如欺行霸市,假冒伪劣,残酷剥削工人,偷税漏税,稍微有点钱就摆阔气,胡花乱用等,都有。但它活力强,适应市场,机制灵活,是国内新的经济增长点,活力源,这是不可以不承认的。经过一段的积累和进步将来,只须加大宏观管理和治理,它们原先那些问题大都是可以克服的。它们也要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升我们的素质。它们也会调整和改变我们的生产关系,提升企业组织水平。这类年来,国内原来私营企业的三种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企业的比重大大提升,就是有力的证明。象温州等地,开始时的假冒伪劣已得到扼制,商品和服务水平大为提升,并且创出很多名牌商品。说中国私有制经济可以促进生产力的进步,我觉得是有很多的事实作为依据的,是用不着怀疑的。世界这样,中国更是这样。

    怎么样正确理解马恩所说的“消灭私有制”

    这个问题同上面的问题直接关联。也是目前极“左”派反对进步私有制经济的一个核心的原因。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确实是如此讲的:“共产党人可以把我们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因此,极“左”派引用这句话来反对中国搞私有化是对的,但他们用来反对进步私有制经济则是错的。为何?这就涉及到怎么样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消灭私有制”了。对这个问题,我想讲两点怎么看。

    1.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是从根本上讲的,并且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病充分暴露,当时已经看出它紧急地妨碍生产力进步的状况下讲的。其出发点是生产关系要合适生产力的进步。这从《共产党宣言》中过去热情歌颂“资本主义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所有世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可以看得清了解楚。也可以从他们对奴隶主所有制代替原始公社所有制,过去促进了生产力的进步,而加以一定中得到证明。就是说,他们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生产力论者,所有以生产力作为判断标准。当他们看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矛盾重重,紧急地妨碍生产力进步时,才说这句话的。他们当时并没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过不断调整,一些弊病得到了治疗,仍然可以促进生产力进步的如此一些现实状况。 ? 2 .马恩在讲“消灭私有制”的时候,还说过很多应具备的条件。尤其是马克思讲的:“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②与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进步》中讲的:“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在历史上出现以来,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常常作为将来的理想隐隐约约地浮目前个其他人物和整个的派别的脑海中。但,这种占有只有在达成它的实质条件已经拥有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势必性。”因此,即便依据他们的论述,当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是生产力的增长点、经济的活力源的时候,难道不应当允许和鼓励它们继续存在和进步吗?

    这并非说马恩讲的“消灭私有制”错了,而是说要结合实质状况加以正确理解,灵活运用。大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也要进步马克思主义。目前大家党的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步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这里还想提出一个怎么看,伴随生产力的进步,伴随大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不断调整和改革,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通过相互学习、渗透、趋同化,或许以后用不着来一个消灭和剥夺的运动,就会自然地改变和演变为社会所有制,或其它更能促进生产力进步的更高的所有制形式。股份制的出现和不断进步,职员持股制的推行,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化,我感觉好像可以说,大家已经看到一点这种端倪了。这当然是一个非常长非常长的历史过程,目前哪个也说不准确。消灭私有制是势必的,但采取的形式、步骤、办法,或许会同以往的设想不同。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私有经济是优势互补关系

    这是大家与传统看法不一样的一个要紧看法。五十年代对资改造时的一个理由,是说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尖锐对立的,不消灭私有制,公有制就得不到进步,即二者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也与目前的极“左”派看法不同。极“左”派是说,私营经济进步快了、多了,会引起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变化,使社会主义中国发生质变。大家说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在国内社会主义条件下,是优势互补的关系,协作、合作的关系,当然也是角逐的关系。

    过去大家对角逐的怎么看是很片面的,总以为角逐就是无政府状况,角逐就是大鱼吃小鱼,把很多坏的东西都加在角逐的头上,资本主义头上。其实,角逐是进步和进步的动力。在市场经济下,角逐,尤其是无限制的角逐,才能产生最好的资源配置,达成最低的价格,出现最好的水平,才能使优胜劣汰机制充分地发挥用途。有角逐才能促进相互学习,促进技术进步,促进大家向上、向前,促进生气勃勃。说得具体一点,这类年来国内彩电行业的进步,就是依靠了无限制的角逐。微波炉的技术进步,也是依靠角逐。私营经济是不怕角逐的,公有制经济的进步,也要依靠角逐。只有垄断才会产生守旧、停滞。目前美国法院对Microsoft的判决也说明这点,其精神实质非常值得大家考虑。这里我还想进一步指出,在国内社会主义条件下,私有制经济同公有制一块,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它们生产商品,提供服务,也是在满足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它们进步壮大了,对国家提供的税收会更多。他们也是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邓小平同志讲,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伙富,一同富。依据我近期几年的考察,什么地方非公有制经济进步多了,快了,什么地方经济进步也快,人民生活改变也快。所以我一再宣传如此的看法:进步民、私营经济是改变地方面貌、增强地方实力的要紧渠道,也是藏富于民的势必选择。增强大家国家的经济实力,既要依赖公有制的进步,也要依赖私有制经济的进步。私有制经济是完全依靠市场存活的。以后国内进入世贸组织将来,国际资本会更多地进去,大家也要走出去。国内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会成为国内外贸进出口生力军。

    目前国内国有经济正处在深化企业改革,根据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精神调整宏观结构的过程之中,国有制的职能要重新界定。调整结构的实质意味着国有企业要从一些角逐性范围退出来,而势必是国退民进。在这个过程中,势必要发生企业的并购、破产和财产关系的重新组合,也势必要让一部分富余职工下岗。客观形势需要大家把国有企业改革同进步民私营经济结合起来,个体、私营经济应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途径。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势必会出现相互控股、参股、出租、承包、委托经营等,愈加紧密的合作。不久前我在北京参加一个“国企、民企合作与进步研讨会”,介绍的一个典型就是河南平顶山国有高压电器厂与私营企业实行联合,组成企业集团公司,促进了生产。这类难道不也是优势互补、协作互助吗?

    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将来,我看西部的开发也要走一条新路,既要依赖国家的投资,更要依赖民间的投资,进步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与公有、私有、国家、地方,国外、内部一同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依赖市场机制来动员社会上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收到更好的成效。 所以,大家必须要在观念上抛弃公有、私有相互对立的旧观念,树立公有、私有优势互补,协作、合作、一同进步的新观念。

    业主的营运管理是创造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

    这里所说的私营企业主,包含两种身份的人:出资者,即所有者,在现实的企业治理结构中,主要指的是董事和董事长,包含股票持有者;另一部分为私营企业的厂长、经理。前者大家过去在教科书中称为资本家,后者称为资方代理人,经营者。事实上二者不完全一样:前者是雇主,后者是高级打工者。只不过在国内日常,因为绝大部分企业没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离别,所以两种身份又总是是合一的。只不过从长远的看法看,两权应当离别,才能过渡为现代企业规范。 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得清了解楚。他甚至说:伴随信用规范的进步,“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离别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管理劳动作为一种职能愈加同自有资本或借入资本的所有权相离别。”③因此,他们的收入是不同的。假如出资者是业主自己,他又从事营运管理,那样他就是二重身份,他获得薪资,是熟练劳动的报酬,营运管理的回报;而他获得的价值,则是剩余价值。假如他只是经营者,那样,他则获得管理和监督劳动薪资。董事、监事的报酬,源自剩余价值的分割。这是私营经济中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在研究其性质时应当有所不同。 但这类都已经是知识了。我在这里所以要讲这类,无非是要强调,私营企业主的劳动,是比一般工人的劳动能创造更多价值的复杂劳动,熟练劳动。而过去,大家对这一点是非常不看重的,一说是资本家,总是把这个称谓同剥削者等同起来。这是错误的。

    资本家有没剥削呢?只须有雇佣劳动关系,就存在剥削。由于工人只获得劳动报酬—薪资。薪资是可变资本,薪资以外的剩余部分,则为资本的所有者获得,是剩余价值。

    但,剩余价值部分并不全是剥削所得。假如大家承认私营企业主的劳动是复杂劳动、熟练劳动的话,那样,需要承认,剩余价值部分中,有相当的部分是业主自己创造的。尤其是在常识经济或新经济下,在科技含量高的民私营企业,业主的收入中绝大多数是他们我们的复杂劳动所得。由于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我觉得管理是第二生产力。它们在经济进步中有哪些用途,应当给以高度的看重和评价。

    在国内日常,我还没看到和听到有专靠剪息票过活的那种资本家。所有些资本所有者都是从事复杂劳动的业主。他们的素质未必都非常高,但他们差不多都是兢兢业业,没日没夜地工作,全身心地投入,也没星期天、休息日,想各种方法把企业搞好。有一些甚至是懂技术、会营运管理的专家学者。他们创造的价值更多更大。他们的收入中,除去薪资以外,收益分红虽是按资分配,但其中也有他们自己创造的价值。

    近期国内学者提出一个“按知分配”的定义。常识就是创造更大价值的常识分子的劳动,他们的薪资应当再高中一年级些。我觉得营运管理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常识可以入股,营运管理也可以入股。给营运管理者期权股,实质就是把他们自己将来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变成股份,参与分配。马克思说,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在现代经济下,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不是数倍于简单劳动,而是十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多倍的简单劳动。私营业主是资本家,也是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是事业有成的精英。听说目前有些部门和地方,明确规定,私营企业主不能评为劳模、先进生产者。还有人不让宣传。这是错误的。期望他们改改这种不合时宜的老观念、老做法。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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