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证券法课程实践性教学方案探讨

点击数:668 | 发布时间:2025-01-25 | 来源:www.huixiwan.com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j.cnki.kjdkx.2015.09.043

    Postgraduate Securities Act Practical Teaching Strategies

    WANG Xiaoli

    (School of Law,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Bengbu, Anhui 233030)

    Abstract In law undergraduate curriculum of professional securities laws are generally elective nature, in view of the Securities Act of strong professional and practical features, the teaching time is set mostly in the second 百度竞价推广ester of junior year or first 百度竞价推广ester of the senior stage .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teaching qual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securities law courses to cultivate application, complex and high-quality professional legal talent instructional purposes, and may be incorporated in the actual teaching practice teaching philosophy courses in the Securities Act, and take a variety of practical teaching methods.

    Key words securities law courses; classroom teaching; practice teaching; law professional

    目前,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的基本上都定坐落于把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培养为可以在公、检、法、司、律所与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或法律服务工作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证券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证券募集、发行、买卖、服务与监督管理等活动,引导社会资金的合理配置,保障证券市场的参与方尤其是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进证券市场的有序进步和经济的持续进步。因此证券法课程的主要用途在于使学生可以了解证券法的基本理论,并对国际证券法律规范的进步概况有肯定知道,以达成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深化推进和进一步建设法治国家所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法律人才的教学目的。在笔者所任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中,证券法定位为一门专业选修课,在大三第二学期进行教学。证券法课程设置的时间阶段、教学对象等原因决定了证券法课程的教学应不同于其他的法学专业课程,因此,为提升证券法课程的教学水平,达到上述教学目的,有必要在证券法课堂讲授中树立实践性教学理念,采取多样化的实践性教学方案。

    1 实践性教学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的重要程度

    1.1 证券法课程自己的特征需要引入实践性教学

    与其他很多部门法类似,证券法也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但其更具备较明显的专业技术性,体现为:证券法的常识体系具备较强的专业属性,一般法学专业本科生很难理解和把握其内容;同时,证券法还关系到有关金融证券的专业理论常识与其实质中的操作技术问题;除此之外,证券法总体而言是一门兼具备民商法和经济法属性的交叉性课程和学科,其内容丰富庞杂,涉及面较广,既涉及宏观面又涉及微观面,同时还涉及基本面与复杂的技术面;大家都知道,证券法调整对象具备特殊性和变化性,作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市场即股票市场是一个最变化莫测的市场。因此证券法课程的这类特征就决定了在证券法教学中仅解说证券法律的基础理论常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结合肯定的实践操作历程才能较好地向学生传授有关的证券法律理论常识,也才能使学生对证券法律常识的具体运用及其成效渐渐有所感悟,并趋于理解。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选择实践性教学模式,可以使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专业技术性强、复杂性强与内容丰富的证券法律常识,并逐步达到学以致用的成效。另外,证券法课程内容较多,在笔者所任的学校是36个课时,怎么样在较短期内让不拥有金融证券常识背景的法本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学会证券法学的内容,教学方案办法的运用成为一个要紧的原因,其中,实践性教学不失为是一种尚佳方案,更是提升证券法教学成效的一个势必需要。

    1.2 实践性教学的特征有益于证券法课程的课堂教学

    (1)“实践性”有益于证券法课堂教学目的的达成。实践性教学的最特点莫过于其实践性,重视使学生学会可以通过所学习的理论常识去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进而拥有发现问题、考虑问题并最后解决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证券法课程课堂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通过系统性的学习证券法的基本理论,从而可以独立运用所学的证券法律常识去进一步剖析和解决证券市场上出现的种种问题,并借助所学的证券法律常识去指导自己的炒股、投资理财等证券投资活动。在证券法课程教学中使用灵活多样的实践性教学办法,不仅能够增强证券法律常识的趣味性,还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成效。 (2)“以学生为主体”有益于提升学生学习证券法课程的兴趣。实践性教学打破了传统“灌输式”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模式,改变了过去学生在课堂中处于被动同意常识的地位,它更强调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在课堂教学中将大多数的时间交给学生去主导,通过让学生积极参与的方法以激起学生的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从而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水平。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性教学同样需要教师的加入,只是教师不再是通过灌输的方法教授学生常识,而是在课堂中发挥积极的指导用途。证券法课程专业理论常识比较复杂,有些晦涩难懂,传统的学生被动同意常识的教学模式并不适合。因此,在证券法课堂教学中可以有效采取多种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积极参与证券法律案例的剖析、解决,还可以针对学生的不同兴趣喜好与所学会的不同法律入门知识程度,在证券法课堂中创设灵活性的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进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角色,以激起学习证券法律常识的兴趣,进而提升剖析和解决证券法律问题的能力。

    2 法学本科专业证券法课程教学对象的特征

    2.1 大多数学生欠缺金融证券方面的入门知识

    证券法是一门专业性与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在证券法课程教学中涉及较多的金融投资学方面的专业常识,如证券承销、证券的集中买卖等。而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部分并不拥有金融投资方面的常识储备,对于资本市场中的股票、债券等缺少一定量的认知,有些个别同学几乎毫无定义。在笔者所教授的法学大三三个班将近150人中,没一个实质拥有证券账户的学生,即便有少数学生过去选修过金融投资、证券保险与经济投资理财类课程,也只不过在课堂中有过较少的模拟炒股经验,大部分法学专业学生对金融投资学的理论知之甚少。

    2.2 思想情绪上轻视专业选修课

    证券法课程的教学在笔者所在的法学院是安排在大三的第二学期进行,此课程的教学对象是马上迈入毕业班的大三学生,这一阶段,他们还要从事较繁重的专业必学课学习,同时也面临着考研、司法考试与就业等很多选择重压。因此,在学习时间紧迫的这一阶段,不少学生不看重证券法及其它专业限选课的学习。一般情况下,学生主观上不想到课堂中去主动积极学习证券法常识,更多的选择是去学校的图书馆或者自习室看书备考,即便有些学生坐在课堂上,也大多是在筹备复习马上到来的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与其他的考试等。专业限选课对于他们来讲就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考查课,只须求成绩可以通过就好。

    2.3 对基本理论的学习兴趣不足

    证券法课程常识的学会不只看重实践性应用,也强调基础理论常识的扎实。在临近毕业的大三学生群体中广泛存在着一种较为功利的学习情绪,他们不想学习较枯燥的法学理论常识,学习兴趣远远低于刚入大学校园时的学习状况,致使上课人数比较低,课堂成效也不理想。在各种就业重压、考试重压等原因影响下,大三的学生对于课堂教学中的法学专业理论常识极少主动、积极地交流,即便在课余时间里与任课教师交流的也大多是倾向于现实性较强的考试、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3 法学专业证券法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具体手段

    3.1 结合证券法基本法律的内容设计讲稿以增强教学的实效

    日常在涉及资本市场禁止买卖行为法律规制时,基本上都是直接适用证券法,因此,为了更好地达成证券法课程教学的实务性,可以紧紧围绕证券法基本法律的法条内容来设计讲稿和安排教学重难题。国内的证券法1999年开始推行,2005年进行了大修,现在证券法正处于又一次重新修订过程中,有很多马上新修订的内容在有关媒体报道中有较多关注,因此,可以结合现有证券法基本法律的法条内容来设计教学讲稿,既能够让法学专业学生了解现有证券法基本法律的内容,又可以结合证券法最新修改的动态,去进一步学习现有些证券法,从而去比较新旧法条的异同,以使学生可以学会证券法修订的背景、缘由与主要内容,从而可以准时知道证券法律的最新进步动态,在实践中遭遇证券法律纠纷时,可以自如地适用相应的证券法律条文。

    3.2 重视实质操作以使学生在亲身历程中学会证券法学常识

    法学专业的大三学生因为金融证券学入门知识的缺失、就业重压与各种考试的重压等原因,他们非常难坐下静心去知道学习纯粹的专业常识,因此,为提升学生知道证券法学科的兴致,进而提升证券法课程的教学成效,可以使用亲身实践操作的活动或方法。比如,可以结合互联网中的模拟炒股,让学生参与到证券买卖环节中去,以促进证券买卖有关理论常识的认知。在有条件的状况,还可以携带学生去观摩当地的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以使学生可以亲眼目睹证券发行、证券买卖的有关模式。

    3.3 甄选案例以活跃证券法课堂的教学环境

    证券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备的课程,在教师讲课中,不只强调入门知识的学会,也重视实践应用能力的提升,因此应将基本理论与案例实务两种教学办法结合起来,为了进一步活跃证券法课堂的教学环境,更应该积极推行案例实务的教学办法。在证券法课堂教学过程中,依据本学科的教学目的和教学重难题,选取过去的或者正在历程过程中的某些证券法方面的案例作为课堂中的素材,这类选取的案例应具备肯定的典型性、争议性与前瞻性,通过这类案例,积极引导学生对其进行剖析、讨论或者交流,进而促进学生有所考虑,以提出案例中所涉及的有关证券法律问题的解决手段。在学生讨论剖析的基础上教师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说,加深学生对有关证券法律理论常识的理解和把握,并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3.4 发展多种互动式教学活动以激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实践性教学模式重视在课堂教学中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用途,从而摒弃过去的教师一言堂方法。因此,为优化证券法课程教学成效,可以在平时课堂教学中创设条件,积极发展多样化的互动教学方法。一是可以结合证券法课程内容开设讨论课。事先将讨论主题布置给同学们,讨论分小组进行。依据班级同学人数,将它分成几个小组,把讨论主题事先布置给学生,由每个小组围绕讨论主题积极搜索有关素材,并进行整理总结制作成课件形式。在讨论课上,通过小组推荐,由小组代表在课堂上进行发言讲解,其余同学则针对演示的内容进行考虑、提问与交流,让学生充分担任课堂的主要角色。二是可以在课堂上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拓展模拟证券(主如果股票)发行、上市、买卖与退市的教学互动活动,由学生自己来饰演股票发行人、承销商、保荐人、证券交易平台与证监会等角色,以使学生可以通过我们的亲身实践去感知领会有关的证券法律常识。三是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具备较强年代感和前沿性的纪录片或影视剧片段在课堂中进行播放,这类视频应与证券法律常识有肯定关联性。比如《大市中国》纪录片就记载了国内证券市场从1999年打造至2010年间的辉煌进步经历,有选择性地播放这类视频,可以使学生对证券市场与有关法律政策进步有愈加直观形象的认识。四是有意识地引导学生通过新媒体积极关注证券市场的最新进步动态,特别是证券法律法规的前沿常识,可以在每次课的课前留出几分钟时间,让学生发言说说证券市场的最新进步动态或者有关新闻事件,在学生知道完这类进步动态后,教师可以结合有关证券法律常识进行较深入的解析和剖析,以强化学生对证券法律常识的学会。

    基金项目:安徽财经大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适应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改革》(项目编号:acjyyb2014065) 的中间成就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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