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新解

点击数:905 | 发布时间:2025-05-26 | 来源:www.himuyu.com

    摘 要 借贷记账法是一种最基本的、也是大家最熟知的会计核算办法。但这一办法的实质和深刻内涵还远没被揭示出来,还有不少疑惑没得到解答。笔者觉得,借贷二字决不是单纯的记账符号,而是有明确和深刻含义的。现行的会计等式是不正确的,应该改变。借贷记账法并非一种“绝妙的创造”,而是一种直观、深刻和朴实的核算办法。
    关键字 借贷记账法 会计核算对象 会计等式 经济利益

    借贷记账法是全世界、也是国内通用的记账办法。其科学性和优越性是经过了很多实践检验的,是举世公认的。但,这并非说大家对借贷记账法的基本理论就全部理解透彻了。事实上,在借贷记账法的“上空”,还漂浮着一些疑云。大家甚至对借贷二字的意思也没完全知道。本文试图提出一些问题,并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1 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真是借贷记账法的基本理论依据吗
    科学、完整地复式记账法是以肯定的会计等式为基础的。一般觉得,借贷记账法的理论基础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简言之,就是:
    资产=权益(1)
    笔者觉得,这是错误的。在各种经济业务发生后,会计等式(1)的变化不外乎是以下两种状况:
    (1)等式两边同时变化,则“同增同减”。如资产增加,则权益增加;资产降低,则权益降低。
    (2)等式只有一边发生变化,则“有增有减”。如资产不变,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权益不变,资产内部有增有减。
    显然,这两种状况正好就是增减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而不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这说明,会计等式(1)不是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可以作为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其缘由是这个等式是不对的。由于资产和权益并不相等,而是性质相反,数学符号也相反。用等式表示,应该是“资产=-权益”,即“资产+权益=0”。“资产+权益=0”才是正确的会计等式,“资产=权益”只是反映在忽视数学符号的状况下资产和权益的绝对值相等这一特定状况。
    可见,作为借贷记账法理论依据会计等式应该是:
    资产+权益=0(2)
    在会计等式(2)里,无论是几个要点同时变化,还是仅有一个要点内部变化,都只有一种状况发生,这就是“有增必有减,增减必相等”。如资产增加,则权益必降低;资产不变,则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权益不变,则资产内部有增有减。
    假设符号“借”表示增加,符号“贷”表示降低,则等式的变化状况又可表述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这正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这样来看,借贷记账法的理论依据应该是“资产+权益=0”。
    2 怎么样理解借贷记账法的会计等式
    大家都知道,现行的会计系统是以“资产=权益”(即会计等式(1)),而不是“资产+权益=0”(即会计等式(2))为基础的。这两个会计等式明显不同。难道几百年以来所用的会计等式就错了吗?
    2.1 从纯数学的意义来看,两个会计等式是完全等效的
    在“资产=权益”里,权益的值是取的绝对值,因而是正数。而在“资产+权益=0”里,权益的值是其实质值数。权益的实质值和资产相反,是一个负数。因此,“资产+权益=0”反映的是一个正数和一个负数相加,二者正好相互抵消这一现象。可见,这两个会计等式本质上并没不同,只不过表示办法不同而已。
    2.2 从经济意义上看,两个会计等式反映了对会计核算对象的不同理解
    尽管两个会计等式都是成立的,在数学上是等效的,但这两个会计等式所表达的对会计对象的认识是不一样的。
    会计等式体现了会计要点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而会计要点又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因此,会计等式的表述形式事实上反映了大家对会计对象的认识。下面剖析两个会计等式对会计对象是怎么样理解的。
    2.2.1 对资产和权益的关系理解不同
    “资产+权益=0”觉得,资产和权益是一个整体,可以放在一块进行直接的加减运算。会计对象就是由这两个部分组成的一个整体,即“会计对象=资产+权益”。“资产=权益”则觉得,资产和权益是同一个会计对象在两个不同角度上的反映。二者不可以放在一块进行直接地加减运算。会计对象可以具体化为资产和权益两个会计要点,但这两个要点不可以相加减。
    2.2.2 对会计对象的整体性质理解不同
    “资产=权益”觉得,会计核算的对象是资金及其运动,其总体即为资金的总额。“资产+权益=0”则觉得,会计对象的值在整体上“=0”。
    为何会计对象整领会表现为一种为0的“中性”状况?这要从哲学的角度进行剖析。因为矛盾的基本平衡而使事物呈现出为0的“中性”状况,并相对稳定,这样的情况在世界上是常见存在的。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并且总是在整体上表现为“0”的。比如,电是正电和负电的对立统一,一个物体总是因为所带正电荷和负电荷相等而表现为不带电。又如,力是用途力和反用途力的对立统一,二者却总是相互抵消,物体表现为相对静止。再譬如,原子中有质子、中子和电子,相应地科学家也发现了反质子、反中子和反电子,乃至于与物质世界相对应地,存在一个反物质世界。而正物质和反物质相遇就会变成0(“物质湮灭”)。
    自然界是如此,社会也是这样。如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相辅相成、市场中的供应求购平衡都使主体在大体上呈现出为“0”的“中性”。企业是一个享受民事权利、同时又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资产(企业所拥有些一种经济权利)和权益(企业所承担的一种责任)是对等的,两者相互“抵消”(资产+权益)后企业的“净权利”为0。
    2.2.3 对资产和权益属性的理解不同
    “资产=权益”觉得,资产反映资金的占用,权益则反映了资金的来源。都是资金在不同角度上的反映,都是正数。但不可以相加减。资产和权益是一种平行、对等的关系。资产和权益并非一对矛盾,只是数目上相等的两个独立的对象。而按“资产+权益=0”,资产和权益一正一负,性质相反,但又可以共居于一体,可以放在一超相加减,具备同一性。可见,资产和负债构成会计对象内部的一对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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