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从银行诞生之日起,银行安全与守卫就像一对孪生子,也同时诞生了。伴随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国内银行业加快市场化和金融革新节奏的同时,作为高风险行业因为很多缘由日益成为经济犯罪的最佳选择目的,银行犯罪逐年递增,犯罪活动之猖獗,影响之大可以说居各类经济犯罪之首。不只给国家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社会干扰非常坏,给广大群众的生活带来强烈的不安全感,银行信用、利益遭到很大的威胁。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稳定事关国内经济进步和社会稳定大局。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公安机关的高度看重,防范和打击银行犯罪刻不容缓。鉴于罪犯处于主动态势,而与犯罪斗争处于被动态势,有效地预防和调查这类犯罪,是对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检法有关方面的严峻挑战。违法犯罪行为是侵害银行原因中的主要原因,也是守卫力量与之斗争的主要对象。因此,在新的社会背景下,新形势、新任务对现代银行的安全守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需要。也使银行安全守卫工作的范围更广,内容更宽,困难程度更大。而同银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效果最好方法是防范。结合工作实践加大理论研究,对于执法打击和预防这种犯罪有要紧用途。笔者不揣冒昧以防范为出发点和归宿,针对银行犯罪发生进步的规律特征、上升的重要原因及怎么样依法防范控制等四个方面,以期探求标本兼治良策,提出粗浅的怎么看,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关键字:银行犯罪 金融犯罪 经济犯罪 市场经济 金融法制 风险防范
1、银行犯罪的定义及其法律特点
(一)“银行犯罪”的定义
针对银行的犯罪并非一种普通的犯罪,而总是是金融犯罪。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首次用了金融犯罪的定义,金融犯罪应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金融财产利益,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并在第一段开宗明义地表明了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惩治伪造货币和金融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非法筹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 1997年修订的新刑法典对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又做了要紧修改,在第三章中用两节的篇幅分别规定了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和金融诈骗罪,加上后来的刑法修正案,现在关于金融犯罪的罪名达33个。[1]
顾名思义,银行犯罪就是围绕着银行所发生的犯罪,包含风险银行管理秩序和诈骗银行的犯罪。将此类犯罪称之为银行犯罪,主如果从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角度考虑。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决定犯罪性质。这种犯罪与其他犯罪的最大不同也在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不同。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都是银行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财产权利等利益。还有一个一同特点是,都以银行为犯罪的目的和犯罪对象。
法学理论研究中,设定义、下概念一般使用属加种差的逻辑办法。依此办法给银行犯罪下定义,大家看到,银行犯罪的属是犯罪。它与其他类型犯罪的差别犯罪和预谋犯罪之分,犯罪缘由有犯罪分子的主观缘由和外部环境缘由一同促成。外因是促进银行犯罪的要紧条件。只有犯罪动机而没犯罪的条件,不会有犯罪的发生。犯罪心理的形成正是客观世界消极原因在主体行为上的反映,并从而借用于自己的和外部的条件去侵犯自己需要的对象和客体。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巨额资金的主观缘由只不过一个方面,更要紧的是外部缘由,包含银行自己体制、管理规范、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等多方面存在着紧急漏洞,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一)社会经济条件方面是什么原因
1、金融体制转型时期法律规章规范的缺点,是滋生银行犯罪的直接缘由。在市场经济的打造和进步过程中,银行系统由机关式的工作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规章规范等方面出现一些脱节、不适应现象,甚至会出现一时的紊乱,给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留下可乘之机,从而诱发案件的很多增加。
2、市场经济的消极原因是滋生银行犯罪的温床,是诱发犯罪的主观缘由。在产品经济日常,货币成为衡量所有产品的价值尺度,从肯定意义上讲,占有货币量的多少总是成为社会评价个人能力、地位或成功与否的规范,货币在这时就充满了铜臭味,这就使一些人的心理天平失去平衡,向资金物质方面倾斜,受拜金主义的影响,投机心理增加,非法占有欲望恶性膨胀,大肆从事犯罪活动,试图在短期暴富。一旦得逞,总是将资金转移到境外、海外,不法分子即逃往海外,以逃避打击。
(二)社会环境原因方面是什么原因
1、损人利已,化公为私的主观动机是银行犯罪的思想根源。目前国内正处在一个要紧的历史进步时期,伴随改革的不断深化,产品经济的进步,使人、财、物处在大流动的状况中,在产品经济流通中表现出来的形形色色的利益,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刺激,与一段时期内宣传媒介不适合地进行高消费宣传的影响,不可防止地诱发了一些人产生最强的资金和物质欲,已致利令智昏。他们置道德规范及国家法律于不考虑,铤而走险,导致追求资金物质的侵财型违法犯罪急剧增加,这是几年来银行案件上升的基本缘由之一。
2、社会不好的现象、不好的文化的影响是银行犯罪的客观原因。伴随国际经济技术、文化的交流,反映海外一些腐朽文化及剥削阶级生活方法的书刊、画报、影视等源源不断传入国内,侵蚀了一部分人的思想,为导致犯罪创造了肯定的思想条件。因为国内国民文化素质比较差,对腐朽文化、没落意识缺少分辨和抵御能力,尤其是青少年非常快被卷入其中,深受那些渲染暴力,鼓吹资金至上的影视、书刊的影响,为他们仿效提供了“样板”。凡此种种,腐蚀了人民,毒害了社会,毒害了大家的心灵,这是致使银行案件上升的又一原因。
3、新旧体制交替所产生的负效应成为诱发银行业金融犯罪的一个要紧原因。因为新旧体制的交替,势必冲击原有些经济体制和大家传统的价值观念,带来不同阶层和社会集团利益的再分配,出现了机会不均等,收入差别大,致使离职与被解聘、解雇等现象的很多发生;一些人的投机、赌博导致了经济上的畸贫畸富等等,势必产生很多的新的社会矛盾。同时,新体制尚未健全,旧体制又在很多方面失去效应,结果使社会宏观控制困难程度增大,微观调节机制不顺,必然出现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某些不法分子借助这个机会和条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现在银行转型期,原有些传统企业文化在削弱或流失,而现代银行文化体系的打造又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就会出现“企业文化真空”。使高犯罪率成为转型期银行的明显特点。[6]
(三)社会管理原因方面是什么原因
1、市场机制不完善,金融法制建设尚需加大。目前国内金融革新活跃,金融业角逐加剧,尽管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但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实行方面仍有肯定的滞后性,尤其是与国际金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某些金融业务的监督没办法可依,这给不法分子以有机可乘。政府等有关部门存在疏于管理,监控不力的问题。一些行政领导尤其是少数地方政府的领导缺少金融常识,以行政方法干预金融业务,总是被不法分子所借助。
2、少数金融机构的领导对于打击和预防金融犯罪看重不够,重经营、轻防范,没打造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规章规范不落实,业务操作不规范,使银行犯罪屡屡得逞。出现的腐败之风、官僚主义为金融犯罪推波助澜,这是金融犯罪的又一主要原因。
3、银行职工队伍不纯。伴随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营业网点不断增加,银行职工队伍日益扩大。因为用人把关不严等缘由,难免有少数政治素质差:甚至有前科劣迹的职员混入,这势必导致“家贼”潜伏。这也是目前银行案件上升不可忽视的一个缘由。尤其是有些机构的领导素质不高,用人不当,重业务、轻队伍建设,重用、轻管理,成为案事件的隐患。
(四)防范机制不完善这是致使银行犯罪有增无减的根本缘由
因为银行的个别领导对银行的安全防范工作不看重,疏于防范,疏于管理,加之少数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遵章意识淡薄,思想麻痹,有章不循,安全设施不结实,因而不可以有效地阻止和预防犯罪。凡此种种,强化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使其胆大妄为,屡屡得逞。
4、银行犯罪的防控对策
开创银行业改革进步和监管工作新局面,就是要继续狠抓银行业案件治理和防范工作。银行对犯罪的预防是全社会预防犯罪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在全社会预防犯罪的基础上进行的局部性预防。只有预防工作做得好,才能将各种案件、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保证银行工作的安全拓展。
(一)预防犯罪的可能性和科学依据
犯罪能否预防?预防犯罪是不是有科学依据?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证明,犯罪案件是可以避免的。只须学会了犯罪案件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有些放矢地采取综合治理方法超前预防,相当数目的案件是可以预防和降低的。需要树立信心,探索规律,采取手段,降低和杜绝侵害银行的重大恶性案件。为何犯罪案件可以预防呢?这是由于:
1、预防犯罪有规律可循。任何事物的发生、进步都具备肯定的规律性。犯罪也是一样,不管这种现象多么复杂,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只须大家抓住规律,就能找到避免的方法。从安全守卫工作的角度来看,侵害原因基本上具备两大特征:一是可防范和制止。其重要原因是,侵害原因具备可认识性、可提防性及可转化性,所以存在可以防范和制止的一面。二是很难消除和杜绝的方面,这也是大家要重点研究、探讨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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