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中小微型企业 筹资环境 建议
中小微型企业筹资困难是由中小微型企业内外部筹资环境不健全所导致的。现在国内大部分中小微型企业都渡过了创业的初级阶段,并进入了一个增长进步阶段,在此期间,企业筹资结果直接决定着企业是不是能持续进步壮大,因此怎么样改变筹资环境,拓宽筹资途径,促进中小微型企业的健康进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1、中小微型企业应加强内部改革力度,苦练内功,优化筹资的内部环境
中小微型企业自己条件的不足是导致中小微型企业筹资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优化中小微型企业筹资的内部环境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要按现代企业规范需要,进行产权规范改革,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对国有中小微型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策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集体企业要进行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改变家族式管理方法,吸收现代企业规范和管理规范的要点。二是要找准商品的市场定位,准时调整商品结构,不断提升核心竞争优势。依据资金、设施、人才、技术、产品的不同,实行垂直分工或水平分工,把商品做精、做细、做专、做深,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同时要不断提升市场发展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业务革新能力。三是要约束盲目的投资扩张行为。中小微型企业在项目投资前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查和剖析,多考虑不利的市场角逐局面,认真剖析我们的竞争优势,了解节制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四是打造规范的企业财务规范,加大财务管理。中小微型企业应按国家财会法规的需要,打造完善能充分正确反映企业财务情况的规范,加大平时会计记录,按期向利益有关者提供全方位准确的财务信息,增加企业经营及财务的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危机。五是要加大中小微型企业经营人才培养,全方位提升企业营运管理水平。中小微型企业高层领导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人才培养的重要程度,打造完善企业内部人才培养政策规范和人力资源管理规范,通过内培和外引,真正打造起一支营运管理和技术力量雄厚的人才队伍,满足中小微型企业在经营方面多样化需要,确保中小微型企业的可持续进步。
2、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力度,强化银行角逐,促进现有商业银行越来越关注中小微型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服务。
(一)改革现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及治理结构
银行改革相对于企业改革,已出现非常大的滞后性,并已对中小微型企业信贷筹资导致不利影响。而银行改革的重点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改革。从改革过程“先易后能难”的原则出发,大家觉得,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相对简单,对宏观面的冲击较小,可以优先进行。但国有大银行是国内金融体系的中心和支撑,对其改革的政治阻力和风险都比较大,因此国有大银行的产权改革则可以相对滞后。
现在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思路应该是将进步民营银行和改革现有些中小金融机构结合起来,对现有些中小金融机构进行民营化改造,这是国内银行业产权渐进改革的切入点。对国有大银行应越来越进行股份制改革,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股权结构调整。适合分散股权,采取将现有国家部门统一所有改为政府分级监管,吸收各类社会保障基金入股,吸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入股,公开发行个人股在境内外上市等办法将政府的绝对控股变为相对控股,将政府持有国家股为主的股权结构越来越变为以法人持股为主的包含个人股、外资股在内的多样化股权结构模式。真正按现代金融企业规范的需要,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改进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应改变以行政地区划分为总分行关系的组织模式,以价值链为核心,按不同顾客对象进行划分,打造专门的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机构,达成银行结构扁平化,使商业银行的服务愈加贴近中小微型企业。
(三)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的约束和勉励机制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重视约束与勉励机制的革新,大家觉得现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打造独立审察人规范。主要依靠基层信贷经理学会的各种“软信息”,与在此基础上进步而来的紧密型银企关系,在中小微型企业筹资中推行顾客经理制,并赋予顾客经理相应的权限,对200万元以下贷款实行独立审察人规范,操作程序比照个人贷款。二是推行中小微型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允许企业在有效期和授信额度内循环用,随借随还,加速资金周转。三是专门对中小微型企业贷款设定肯定比率的风险损失率(如日本银行为3%左右),以盈利补亏,增加金融机构对中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原始动力。四是在现有基础上合理下放对中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权限,下放全额存单质押贷款、全额保证金的承兑汇票签发权。五是合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
(四)打造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监管体系
为了知道学会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的特征,有益于中小微型企业筹资进步,应打造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监管体系,增设中小微型企业监管部门,实行不同于大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在合法与适当的范围内鼓励商业银行调整策略,依据我们的核心竞争优势积极拓展中小微型企业筹资业务,增加中小微型企业筹资服务。
(五)积极鼓励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微型企业筹资的民营小额信贷机构
民营小额信贷机构的成立,可以打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的银行业格局,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调整市场定位,增加金融市场竞争优势,强化金融机构向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改变。
(六)打造专门的中小微型企业信用评分系统及银企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
依据中小微型企业特征,打造专门的中小微型企业信用评分系统,广泛搜集企业各类信息,定量剖析和定性剖析相结合,综合全方位评估中小微型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应打造银企之间稳定的合作关系,达成金融机构信息共享,较好地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微型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企业实行较好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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