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

点击数:931 | 发布时间:2024-12-18 | 来源:www.fsypvl.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推行以来,对国内的行政许可法制建设有着要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颁布和推行能够帮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克服旧的行政体制对社会管理的障碍,促进行政职员革新行政管理方法,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行政许可工作范围出现了崭新的面貌。但,在具体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有的问题需要大家作深入的剖析和考虑,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本文就好政许法推行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问题的对策作一浅谈。

    1、《行政许可法》推行的意义

    (一)理清思路,基本纠正了滥设行政许可的现象滥设行政许可的现象已经基本纠正,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之所以获得这一成绩,主要得益于三大手段:一是本法公布后,推行前,从上至下,对所有些行政许可文件进行了全方位清理。但凡无权设置许可的机关违法设置行政许可的,全部予以废止;但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给予修正。据统计,2005年,为落实《行政许可法》的相关需求,共清理了行政许可法规25554件,废止和修改6474件。2008年,全国31个省、国务院44个部门修改、废止法规规章5223件。2010年3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官员又一次提出了清理时间表,655件现行行政法规、3031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和9664件地方政府规章——总计1.3万余件行政法规规章,将被逐一清查。清理工作已在2010年十月底前完成。二是本法明确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府才能设立行政许可,其他各机关一律不能再设立行政许可,使各行政机关过去擅自设立行政许可的现象基本上得于纠正。三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而滥设行政许可不再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起诉,由司法审察把关,但凡不符合本法的行政许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审判的力量来纠正滥设行政许可的现象。因此,自本法公布实行以来,滥设许可的现象已经得到了纠正。

    (二)改革革新,行政许可规范逐步成龙配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后,各行政机关在对行政许可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的基础上,有权机关依本法改革革新,规定了很多具体的推行方法。

    一是国务院各工作部门依据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情的实质状况,拟定行政许可的推行细节。比如,2004年7月开始推行的《民政部门推行行政许可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方法》。

    二是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本行政地区的特征和实质需要,拟定了推行细节和方法。比如:《海南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暂行方法》。从此形成了以本法为中心的三类规制,即本法的基本规则、有各部门的规则、有各地方特征的规则,同时还有各项具体程序规则,如听证规则、收费规则、期限规则。如哈尔滨的“六部监督规章”、“七条禁令”等,对行政许可方面一些禁令性的、不准确的东西规定得很具体和细致。福建交通厅颁布了13项交通行政许可配套规范和有关的12项行政许可,包含:交通行政许可推行机关,信息公开,基本程序,统一受理、办理、送达,多层次交通行政许可程序,交通行政许可的特别程序,听证规范,监督检查规范,行政许可注销和撤销规范,责任追究规范,统计和评价规范。

    以上办法和规范的推行,开始形成以《行政许可法》为核心的、统一的,有了初步成龙配套的行政许可规范体系。

    (三)重视实效,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布后,从上至下各级十分看重,各级都举办了培训机构,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精神实质,努力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落到实处。在2004年6月底,国内全体公务员和根据公务员规范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职员以外的员工已经将《行政许可法》培训了一遍,人事部还对培训状况进行了抽查。地方各级单位也组织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比如,浙江在2004年就对22万公务员参加行政许可法培训考试。因此,培训和考核的推行对本法推行提供了基本保证,使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在整体上有了明确提升,行政许可活动开始走上法治化轨道。各项行政许可所需要的条件、程序、办事地址都公开化、具体化,行政许可工作效率有了明看上去高。主要表目前:一是许可的环节少了。依据本法规定,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改变了一个机关跑多个处室、一项许可跑多个部门的“马拉松”现象。比如各市、县都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全部集中统一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门式”服务,人民群众仅需在一个“窗口”即可申办审批事情,简化了审批环节,突出了服务意识;二是办许可的时间短了。《行政许可法》需要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这种办事机制很大的提升了许可效率;三是申请许可便捷了。相当多的地方可以使用电子申请的方法,地方企业登记机关达成了企业登记申请网上受理。申请人还可以自主选择到企业登记机关直接申请或使用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邮件等多种提出登记申请。

    2、行政许可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缘由

    不需要讳言,《行政许可法》推行中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主要表目前以下三个方面:

    (一)擅自设立行政许可的状况还时有发生

    虽然滥设许可的现象已经基本纠正,但并未完全解决。擅自设立行政许可的状况,在某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时有发生,概言之大体有三种:

    一是过去滥设的行政许可文件尚未完全清理,目前还有继续推行的。特别是一些涉及到收费的许可项目,不少仍然在继续实行。比如云南楚雄市在检查中,发现有4个行政执法部门与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并通知的许可事情不符,多少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

    二是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情,擅自设立许可前的“许可”,即擅设许可前置。比如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8月治理乱收费问题时指出,现在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前置条件的培训、考试、评估、鉴别等收费还比较混乱,随便增加前置许可的现象常常发生。

    三是在管理工作中习惯性地继续用行政许可方法,擅自设立新的许可。如某市设立“馒头生产管理办公室”,被戏称为“馒头办”;西瓜进城管理办公室,被戏称为“西瓜办”、“麻烦办”等。如文化部2010年4月18日在“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别工作会”上透漏将要颁布“从事影视、歌唱、舞蹈等文化行业将须持证上岗”的规定,就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设立主体和事情的规定。

    (二)滥用行政许可权力的现象依旧存在

    本法虽然对行政许可事情作出了全方位的、系统的原则规定,但有的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员工不依法办事,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依旧存在,有些还十分紧急。主要表目前:

    一是行政许可中的“暗箱操作”现象还比较多。特别是在土地批租、房产审批、药品医疗器械审批等范围尤为紧急,里面的腐败现象也不少,前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和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都因权钱买卖而腐败。

    二是行政许可中的不公正现象仍然存在。如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松懈状况,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时因人而异的不公正现象,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状况,这是违法行政的表现。

    三是乱收费现象还有存在。国家有关治理乱收费的政策没得到全方位落实。越权审批收费或自立项目、擅自提升怎么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在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转移行政职能,通过中介机构和掌握、协会等社会团体乱收费、强制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一些滥用行政许可权力的行政机关及其员工,没给予认真追究法律责任,导致某些机关和职员继续行使职权。以上滥用权力产生的种种问题,严重干扰了实行行政许可的社会成效。

    (三)行政许可的检查监督还不到位

    行政许可的检查监督不到位,主如果指行政许可证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对当事人从事所许可的活动,没依法进行检查监督,其问题主要存在于:不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如环保污染、矿产开采、食品药品安全。这其中主要有:一是权限不足,无力监督。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污染;二是由于利益而不想监督,如官商勾结中的房产土地交易;三是形式主义和作表面文章,如一些地方在专项治理和整顿中的形式主义作法;四是检查而不处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岌岌可危的小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五是有的需要经许可的事情,有的机关不经许可,擅自推行某种活动,许可机关也不闻不问。如建祖龙长城,如此一个肆无忌惮的违规建设项目,当地政府一些部门居然明里暗里给予支持,不只有计划部门、进步改革委的草率批复,更有旅游部门为“合作开发”而作出的越权承诺。论文格式正是因为当地政府一些部门和单位越权批让土地,失职渎职,导致“祖龙”违规占地建设愈演愈烈。而最后还是由于舆论的声音而停工待处。

    以上问题的产生,究其缘由:一是有的行政机关自己建设不足,如思想观念问题、部门利益问题或地方保护主义等;二是由于行政许可程序和便民服务手段还不健全,如“网上审批”和“一站式”服务中存在漏洞问题;三是虽然《行政许可法》降低了对企业的干涉,但因为宏观调控手段不力,因为利益驱使,致使对于违规现象抓而不力,甚至于放纵自流;四是监管力度不到位。有法可依,但需要做到违法必究,没加大监督,只重许可轻监管,这是问题产生的根本缘由。

    3、解决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针对目前行政许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使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使《行政许可法》这部法律能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笔者觉得,目前应着从以下三个方面力求突破。

    (一)深入拓展法制宣传,杜绝擅自设立行政许可行为近年来,为了深入贯彻落《行政许可法》,无论是在行政机关内部,还是对社会,都不同程度的搞了很多方面的宣传教育,如党校广泛拓展了对公务员的培训,请专家作了认真的解析,用具体案例进行教育;每个社区借助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漫画、举办一些报告会、送读本到户等,使大家对这部法律有了肯定的认知,法律意识也逐步得到增强。但,从目前行政许可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看,仍有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员工与被许可爱对立法的目的并没从根本上弄了解,其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因此,需要深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强化法律意识上求突破。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手段:

    一是拓展服务型许可机关创建活动,加大各级领导及广大干部对许可机关加大公共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程度的认识,逐步转变“官即管”、“官本位”、“衙门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形成以服务为核心的行政许可理念;二是提升许可机关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素质的缺失无形地影响着行政许可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整个政府的治理模式和管理办法,公务员服务素质方面,服务的警觉性非常高,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有限,没达成高效服务的需要。常识和技能结构老化,很难适应现代政府行政管理的需要,因此,要加快对许可机关公务员的公共管理常识、专业业务常识等新常识、新技术、新办法的培训和考查,现在,中央已经决定,在十七大后将大规模拓展公务员的培训,这对提升公务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是非常不错的方法。

    三是提升公众参与水平,同意群众监督,增强与群众的互动。进一步健全绩效考评规范,确立多重评价指标体系,打造社会性评价机制,吸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评议和考核。如此,可以提升行政许可服务职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对机关公务员进行警示教育。许可机关权力较大,特别是学会审批权的状况,比较容易产生腐败现象。主管部门要常常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实践证明,借助具体典型案例对国家公职职员特别是实权机关的员工进行警示、训诫性爱文化有教育的实效性,可以使他们引以为鉴,可以有效遏制并制止行政腐败。

    五是强化社会会舆论和外部监督提升自律水平。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舆论监督用途,抓住违法行政许可的典型事例,当令进行揭秘,对他们形成一种重压,通过揭秘、追查、处罚等过程,促进行为者知错改过,也警醒教育别人不再重犯。

    (二)实行政许可责任规范,完善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程序是指行政许可行为的方法、步骤、顺序和期限的总和,对行政许可的推行具备要紧的影响用途。虽然《行政许可法》已对行政许可程序作出了基本规定,很多法规和规章也给予了具体化,但有的程序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怎么样完善行政许可程序?基本渠道是:一要健全“一站式服务”.所谓“一站式服务”,是指行政相对人到许可服务中心办理行政事情,在服务中心就能同意全程服务。“一站式服务”的实质是进一个门办好,交纳规定成本办成,在承诺日期办结。应该是一次性解决审批问题,即申请人来申请,经审察后当场给予审批。这样来看,推行“一站式服务”的目的是:一方面,通过集中办公的方法改变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隔绝情况,形成顺畅的信息流和交流途径,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其次,通过简化申办程序,缩短申办人等待时间,达成“窗口经济”.二要确保行政许可公开。第一,规定公开的要件需要公开。要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立信息公开规范,能够帮助制约滥用权力,预防腐败,保护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是内容要公开。应该公开行政许可的事情、依据、条件、数目、程序、期限与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状况。真的做到为民所想,为民所用,为民所急,达成行政许可程序化,规范化。

    (三)杜绝“重许可、轻监管”,加大跟踪监督检查因为《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紧设施依法推行按期检查,这是为了防止对被许可爱的干扰,预防执法扰民。除去这几个事情以外,其他事情采取书面、抽样、自检等方法进行检查:

    1.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可以需要被许可爱报送有关书面材料,通过对这类材料的审察,监督被许可爱是不是根据许可的条件、范围、程序等从事被许可事情的活动。这种监督办法主要适用在初审、相他们信用度较高和不便于实地检查的事情中,但书面审察是监督办法里最主要的一种。

    2.有的事情就不适用书面检查,比如,电梯的运行情况是不是符合需要、是不是可以确保安全,就需要进行现场检查,而不可以只依据被许可爱的书面材料。所以,作为书面审察方法的补充,《行政许可法》授权行政机关在必要时可以依法进行抽样调查、检验、测试和实地检查。比如,对于进出口产品,常常采取采样的方法进行检查。但对有些状况不可以通过抽样调查进行判断,而需要通过实地进行检查。如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紧设施、设施,不只要按期检查,而且要实地检查,准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做出相应的处置。但立法中只不过规定必要时才实行按期检查,“必要”是个比较含混的词汇,行政部门可以有各种理解,因此,需要立法机关进行进一步的讲解,明确规定什么检查为必要检查。

    3.需要指出的是,除去重视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法以外,还应注意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行政机关搞检查太多,不只搞年检,还想搞月检,这也很大地增加了企业的本钱,这其中又有不少腐败的空间。

    因此,笔者觉得,对重点范围的许可项目,应坚持按期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对于非重点范围的许可项目,以书面检查和抽样检查为主,尽可能降低干涉。严格规定各机关的监督检查权,对打着“年检”、“月检”的旗号,实为收费的检查加以限制。

    结语

    听证规范是行政程序中的一项要紧规范,它的实质就是确保程序正义,以程序上的权利来保证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被奉为公开、公正、公平程序的核心规范。2004年《行政许可法》的推行标志着听证程序被正式引入国内行政许可规范,也体现了国内法律规范的一种进步。听证运用于行政范围是行政权不断扩张的结果,目的是促进行政权的行使更为客观公正。但受国内法系影响,国内行政许可听证规范表现出较强的职权主义,致使行政裁量权不断扩张,使得听证规范并未在行政许可程序中达成其积极推动作用,反而成为行政机关在做出不利决定时的借助工具。国内行政许可听证规范有待于进一步的健全,以规制行政裁量权的扩张,达成以程序的自然公正最大限度的保障实体的合法公正。

    笔者觉得,目前应着从以下三个方面力求突破。

    1.深入拓展法制宣传,杜绝擅自设立行政许可行为。从目前行政许可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看,仍有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员工与被许可爱对立法的目的并没从根本上弄了解,其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因此,需要深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强化法律意识上求突破。

    2.实行政许可责任规范,完善行政许可程序。怎么样完善行政许可程序?基本渠道是:一要健全“一站式服务”.所谓“一站式服务”,是指行政相对人到许可服务中心办理行政事情,在服务中心就能同意全程服务。二要确保行政许可公开。

    3.杜绝“重许可、轻监管”,加大跟踪监督检查。因为《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紧设施依法推行按期检查,这是为了防止对被许可爱的干扰,预防执法扰民。除去这几个事情以外,其他事情采取书面、抽样、自检等方法进行检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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