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经济改革引出的最重大的问题莫过於社会公正问题。奇怪的是,对於这样重大的问题,一向却极少见到有人专门讨论,尤其是在经济学界。在大部分讨论中国经济改革的文章著述中,连社会公正这个定义都极少有人提及,好象那根本不算那些问题,要么就是觉得这个问题与经济学没什么关系。国内的<东方>杂志曾连续登出卞悟先生的四论公正至上的长文,精彩透辟,切中时弊,据了解在一般读者群中反应非常强,但在经济学界却没见到有多少呼应。这看来不止是言论忌讳的原故,由于在言论自由的国外,经济学家们也极少触及这个问题。异议人士近些年来比较强调社会公正。也有一些有自由派之称的常识分子提出不同怎么看,在李泽厚与刘再复提出的中国进步四程序中,社会公平被置於第三位。由於李、刘二人对他们的倡导没给出多少说明和论证,所以令批评者很难着手展开深入的讨论。不过从他们倡导社会公平应当缓议缓行这一点来看,那反映了一种较为常见的似是而非的模糊观念,故而值得注意。我在<中国的经济改革向何处去>与<评邓>等文章中过去用了不少篇幅讨论社会公正问题。这里,我计划再对此作一专门论述,期望能引起更多的大家对这个问题的充分看重。
让大家先从绵阳工潮说起。
1.哪个有权解雇工人?
近期,四川绵阳数万工人,因所在企业忽然宣布破产而失去工作,生活陷入困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这种事可能已经不算什么新闻了。据了解,中共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今年6月初国务院关於妥善安排企业下岗职工的会议上承认,全国已有一千三百多万国营企业职工下岗待业,天天都有下岗职工集体请愿,包围地方党委的事件。
对於国营企业下岗职工的抗议活动,有的人——特别是一些为当局推行经济改革出谋划策的人——颇不以为然。他们觉得,国营企业亏损紧急,不改不可以,改革办法之一就是裁员或宣布破产,由此导致的很多工人失业实属难免,这本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若因此便向厂方、向政府施加重压,那就有无理取闹之嫌了。他们奇怪:为何同是被解雇,合资企业、私人企业的失业者一般都极少找厂方纠缠,唯有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失业者却要和领导争闹不休?有人干脆说,这类“国家职工”实在是让“大锅饭”和“铁饭碗”给惯坏了,简直成了“工人贵族”。不过这种批评非常难让人信服。所谓“斯米克现象”就是一个反例。上海一家生产“斯米克”牌羊毛衫的国营企业,效益极低,有台商前往洽谈合资事宜,职员中风传台商可能裁员,於是大伙干活都格外努力,效率倍增;後合资未成,台商离去,该厂的生产效率顿时降回原样。这第三证明了“桔生於淮南则为桔,生於淮北则为枳”的老道理。还需进一步剖析的是,为何同样的一批工人,当企业是或变成是合资企业或私有企业时,他们可以比较坦然地同意被解雇的命,就算失业後领取的救济金更少;但当企业仍属国营性质时,假如要解雇他们,甚至只是减少薪资削
减福利,工大家却不愿善罢甘休,要向厂方或政府抗议?其实,工大家做的全对。道理非常简单,假如企业是合资是私有,你是雇主,我是雇员,雇主当然有权解雇雇员;然而,假如企业是国有,你厂长和我工人同样都是企业的主人——或者同样都不是主人,那样,我工人凭什么就该被你解雇?你厂长凭什么就有权力解雇我?有些工人说得好:“厂子又不是你家开的!”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好比两人合伙做买卖,为了工作之便,张三负责管理,李四做具体工作,假如两人投入的资金相等,干活也同样卖力,那样,不管买卖遇见多大困难,张三和李四只能同舟共济,张三绝对无权炒李四的鱿鱼。国有企业等於是全体职工干部合伙做的一个买卖,整个社会主义国家等於是全体国民合伙做的一个买卖,在其中,厂长和工人,政府首脑和普通百姓,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分工有什么区别,只须工人或百姓没犯了错误,厂长或总理就无权扣他们的工钱,让他们失业。这层道理这样显明,难道还需要更多的论证吗?
2.“六军不发无奈何”
大家完全赞成,中国的经济需要改革。另外,大家也了解地了解,虽然改革的目的在於增进全社会的利益,但在改革过程中,难免有部分人的利益会遭到暂时的损失。换言之,大家不能不为改革付代价。这不是改革的错。觉得改革会带来社会代价的看法是不对的。社会代价不是来自改革,而是来自旧体制长期积累的欠债。这笔欠债是非偿付不可的,问题是,哪个来付债?或者更准确地说,第一应该由哪个来付债?
昔日安史之乱,叛军攻陷长安,唐玄宗在士兵保护下仓皇西逃。到了马嵬坡一地,士兵举行集体抗议,需要除掉杨国忠、杨玉环兄妹以谢天下。照理说,除不除掉杨氏兄妹对战局并无影响。要击败叛军,光复失地,还需要靠士兵们一刀一枪,浴血奋战。士兵们绝不是不舍得打仗,但,滔天大祸既然是你杨氏兄妹导致的,你们到今天还高坐台上,却要大家当兵的去流血牺牲,天下哪有这个道理?“六军不发无奈何”,到头来,风流天子唐玄宗也不能不赞同除掉杨氏兄妹,如此,士兵们方肯一战。那以後,玄宗的威信尽失,皇位也坐不稳了,不久後就传位给了儿子。
这是古时候中国的例子。再讲一个现代西方的例子。二战结束之初,战败的德国经济相当衰败。驻西德的盟军当局一度实行管制政策。西德的艾哈德政府则深信,唯有大刀阔斧地使用自由主义政策才可能促进经济的复苏与兴盛。这第一就需要开放物价,但开放物价又非常可能导致巨大的社会波动,它会使得很多民众的利益遭到暂时的损失。盟军当局对应否使用此一手段疑虑重重。基於对形势的深刻洞察,艾哈德政府毅然决定在一天之内开放物价,结果并未引起什么波动,西德民众默默地承受了这一改革所带来的暂时困难。这是由于,西德民众不只充分理解开放物价的意义,了解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更要紧的是,他们了解,眼下的困难完全是当年希特勒政府作孽留下的遗产,艾哈德政府对此没责任。纳粹政府既然已经灰飞烟灭,遭到了应有些惩罚,那样,对於它留下的种种恶果,大伙除去咬紧牙关努力克服以外,还能如何呢?旧政府的垮台,了结了一大笔历史烂账。新政府没义务去支付这笔算不清、赔不尽的糊涂账。所以人民不会去反对新政府,向新政府施加重压。好比一家银行破了产,老板自杀,新老板重打锣鼓另开张,原来的老顾客们虽说倒了大霉,吃了大亏,他们总不会把气撒在新老板头上。
3.关於“道德资本”
今日中国的状况却正好相反。旧体制分明是共产党一手搞起来的,因此,改革旧体制所需的代价就第一应该由共产党来付。这是世间最了解不过的道理。可是,中共自己非但不付任何代价,把所有恶果全部转嫁到对此恶果毫无责任的民众身上,而且还趁改革之机大发横财;民众不服气,反要招致当局的镇压。这好比杨氏兄妹稳坐钓鱼台,还在那里命令士兵们流血卖命,还要把带头抗议的士兵抓来砍头。这就好比银行不破产,老板更不自杀,但他却宣布不再偿付顾客,而且背地里还把顾客的存款私分,同时还把前来质问的顾客扣上“暴乱”的罪名押入大牢。天下还有比这更不公正的事情吗?
很好,为了有力的推行经济改革,大家需要一个强势的政府。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也觉得改革需要强势政府,但,科尔奈坚决反对压迫性的极权政府。他说,不论压迫性的极权政府可以达成什么样的经济成就,他都坚决反对为稳定化而付出如此的代价。科尔奈依据Haggard和R.R.Kaufman的研究成就指出,那种觉得压迫性的极权规范更能有效地实行改革与维持稳定的看法是站不住脚的。这就否定了中国的所谓新权威主义和新守旧主义。我这里要补充的一点是,即使你赞同借用於一个专制的政府搞改革,那样,你也需要要有一个新政权而不可以依赖旧政权。旧政权需要让位,旧政权需要为它过去导致的恶劣後果负责任付代价。唯有新政权才有足够的道德资本去改革去实行新政策。正象“斯米克现象”所揭示的那样,厂子若变成合资变成私有,工大家被解雇没什么话好说,但若还是国营,当官的从不引咎离职以谢天下,却要让千千万万的工人失业下岗,凭什么?
4.“有血有肉的私人”在哪儿?
不久前,王小强发表文章,对科尔奈的私有化策略提出了深刻的质疑。科尔奈声称,改革国有企业的唯一办法就是把国有企业交到“真的有血有肉的私人”手中。话是很好,可是,这类“真的有血有肉的私人”到底在哪儿呢?不知深浅的人或许会纳闷:普天下难道不都是“有血有肉的私人”吗?如何会发愁找不到呢?其实,王小强的问题不是找不到真的的私人,而是找不到有资格的私人。
记得王小强说过一段故事。在改革之初,中央采纳了分田到户和承包制的建议,农业生产顿时突飞猛进,人民公社顷刻土崩瓦解。於是,不少年轻的改革家们便以为,只须靠着一个“分”字一个“包”字,就可顺利完成把共产规范私有化的伟大改革。一天,时任总理的赵紫阳携带他们来到鞍山钢铁公司,问道:鞍钢该如何分如何包?众人看着这十里钢城都楞住了,张口结舌。
能象分田到户那样,把鞍钢平分给鞍钢的全体职工——不,平分给全中国的全体国民吗?不可以。由于如此平分的结果,致使了对庞大的、不可分的单位的肢解,等於是把大企业白白浪费。一块大田分成十块,田还是田;一部车床分成十块,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基於同理,对大企业实行股份制也非常困难,由于这比较容易致使股份的过於零碎分散,到头来无人会对企业的经营具备真的的兴趣。这好比一万个人一同冲兑鸡尾酒。每一个人都会想:假如其他人都拿劣质酒,只有自己拿优质酒,到头来只能喝到劣质酒,自己就吃了大亏;假如其他人都拿优质酒,只有自己拿劣质酒,到头来也能喝到优质酒,自己就搭了便车拣了实惠。如此,尽管每人都对企业的增益十分关心——每人都想喝到优质的鸡尾酒,但每人都抱着想占实惠,至少是不想吃亏的心理,不愿对企业的经营下十分气力——没几个人想自己拿出好酒来冲兑,其结果势必是企业亏损——冲出来的鸡尾酒乱七八糟。除非有哪些私人学会了举足轻重的股份,但在眼下私有经济进步的初级阶段,哪个又会有这样巨大的本钱买得起这么多股份呢?承包制一样障碍重重,即使你允许承包者很多借贷,肯定数目的底金一直要的吧。眼下还没这么阔气的私人。把企业卖给外国人又怎么样呢?撇开其他问题不谈,考虑到大中型国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用途,此举无异於让外国资本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其推行困难程度不言而喻。
5.一个明码实价的官员私有化策略
“真的的有血有肉的私人”是这样的很难寻觅,但只须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敢於“规范革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其实也轻而易举。在所谓“太子党纲领”一文中,作者明确提出了以党有制取代国有制的倡导,只可惜党员多达五千万,人还是太多了。为何不干脆把国有企业白白送给某些特定的私人呢?譬如,把鞍钢的党委会就变成董事会,整个鞍钢从此就变成这几个党委成员的私人财产。一旦他们变成了真的的资本家,他们就会象真的的资本家一样行事,企业的效益自然就上去了。国有企业私有化便一举完成。
早就有人指出,官僚资本是带动中国经济起飞的第一级火箭。很好,我在<评邓>一文中的“官商与官僚资本”一节里也曾指出官僚资本的种种消极用途,但深一步想下去便可发现,这种种消极用途,十之八九竟是由於官僚资本进步不彻底导致的!换句话,假如大家放下进步官僚资本,让官僚资本充分合法化,那些弊病多半倒会自然消失。比如国有资产外流一事。向外投资本来是好事,但官商们向外投资却常常是坏事,由于他们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洗钱。投出一亿,回来五千万,这看来是亏了血本,其实不然,由于先前那一亿是国家的钱,回来这五千万却落到自己私人的腰包。正由于国有企业的资产并不属於官僚私有,官僚们不可以明拿只有暗取。在这里,亏的是国家,赚的是自己,何乐而不为?倘若大家干脆赞同把国有企业白白送给官僚,那样官僚们自然不愿去作这等亏本的投资。肥水不落外人田,整个国家的资产总额也就不会平白损失了。再说公款吃喝,极尽铺张浪费之能事,你花一万元请客,落进自己肚子里的顶多几百元,但既然有公家报帐,不吃白不吃。假如厂长就是资本家,公款就是你的私款,哪个还会去当那个冤大头?这么说来,让特权合法化,让中共高官直截了当地变成大资本家,把国有企业干脆送给这批“真的有血有肉的私人”,改革中的种种困难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这么简单易行的策略,这么立竿见影的成效,为何无人提出,无人实行呢?我敢说,大部分人恐怕想都没想过如此的主意,由于它太不靠谱了!太不合理了!太说不过去了!不过也有例外。香港大学的张五常教授在八五年就过去提出,“干脆使某些干部先富起来,给他们明确的产权分配,但却要他们弃官从商”。中共当局显然没采纳这条建议。为何不采纳?估计有两个缘由。第一,张五常的建议看起来对特权阶层偏袒备至,但其意图却是要对特权阶层加以某种限制,由于他需要特权者们在升官和发财之间二者择一。特权者们则以为,与其弃官从商,何不如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升官发财都不耽误。第二,毕竟,公开地、明码实价地给干部们明确的产权分配,在道理上实在说不过去。共产党不是靠打倒地主资本家起的家掌的权当的官吗,如何目前倒反过来又可以用出卖官职的方法自己去当地主当资本家了呢?张五常讲解说,之所以要给某些干部以明确的产权分配,“不是由于在经济上或道德上他们应被特别照顾,而是由于他们的反对是足以妨碍规范的改进的”。可是,这层道理中共实在没法公开地摆在台面上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所以当局不可以实行,所以特权者们只好偷偷摸摸地干,遮遮掩掩地干,只好绕着圈子、巧立名目、混水摸鱼地借助权力去攫取财富。如此,明确的产权关系就总也打造不起来。其实,即使中共敢於强力压下民众的不满,悍然实行这条建议,让某些高干公然成为超级红色资本家,只怕这类人也如坐针毡,唯恐气候一变,自己成为众矢之的,所以还是不可以象真的的资本家那样行事。这么说来,若果真实行这条建议,多半会落得画虎类犬。
6.选择经济规范的三条原则
将共产制改为私产制,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产权关系,最困难的一点就是对产权实行初次分配。原先挂在国家名下、挂在集体名下的那些财产到底应该交给什么私人呢?大家应该依据什么准则去进行分配呢?张五常觉得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用哪一种准则都无关紧要,只须产权明确了就好。可是在实践中,使用何种准则却至关要紧。张五常也比较推崇招标竞投的准则,由于“这方法比较公正”。这就提出了公正问题。我要强调的是,产权的初次分配需要公正。科尔奈之所以倡导在“真的的有血有肉的私人”出现和接手国有企业之前,宁愿使那些国有企业处於某种瘫痪状况,也绝不允许官员们化公为私,他宁可让私有化过程拉长到十年二十年,也绝不会赞同把国有企业白白送给某些官员,就算如此做能立竿见影地提升效益,缘由非常简单,那就是出於公正原则。
我这样强调公正原则,由于它是私产制的基础。大家赞成私产制反对共产制,不止是由于前者比後者更有效益,也不止是由于前者比後者更自由,同时还由于前者比後者更公正。
以上,大家提出了效益、自由和公正三条原则作为选择经济规范的规范。有
趣的是,当年的马克思主义也是同时从这三各方面去否定私产制的。马克思主义宣称社会主义可以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生产力。它断言只有在生产资料为全体人民所占有些社会主义,人民才能享有完整的自由,真的的自由。乍一看去,马克思好像极少讲到公正,但,他指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并预言资本主义规范将由於自己的运动而不可防止的走向灭亡,从而迎来一个没剥削的新社会,这就有力地激起起大家心中的公正意识。事实上,在盛行一时的共产革命动中,
由马克思主义中暗含的公正原则所导致的道德感着力,要远远大於它的所谓科学理论的理性说服力。
目前大家比较容易了解,马克思主义错了。在效益、自由和公正这三个方面,共产制都绝不是更优越。共产制效益低下,自由萎缩。对此大家已经说过不少不少,眼下不再赘述。略需一提的是公正问题。共产制更公正吗?当然不。第一,剥夺有产者就是很大的不公正。第二,共产制也没兑现它许诺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它反而致使了平均主义、奖懒惩勤;与这样等等。
7.效益与自由的关系
共产制已然失败。那样回过头去看,私产制又是怎么样呢?私产制既有效益又有自由。亚当.斯密指出,当每一个人都得以自由地从事经济活动时,由於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整个社会就能获得最好的效益。这意味着效益和自由是高度统一的。要有高效益,就需要要有高自由;只须有高自由,就势必产生高效益。不过这种说法仍有漏洞,它没回答,大家之所以要选择私产制市场经济,主如果为了效益呢,还是为了自由?在逻辑上,自由的经济体制也会致使较低的效益。假如大家常见地缺少追求物质利益的强烈冲动,宁肯追求更多的闲适,比如很多发达国家都缩短了工作时间,那无疑会致使效益的减少。这个时候,假如大家采取某种强制手段,迫使大家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物质生产,效益非常可能还会提升一些。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家到底是要为了效益而牺牲自由呢,还是要为了自由而牺牲效益?这个问题大概不难回答。其实,答案早已包括在首要条件之中:既然大家想过得更悠闲一点,大家自然就要过得更悠闲一点。既然大家并不追求太高的物质收获,大家做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布热津斯基早就说过,在工电社会,“以收获为追求方向的社会会让位给以娱乐为焦点的社会”。可见,在自由经济的社会中,大家也完全可能不那样在乎效益。可见,大家选择私产制市场经济的主要理由是自由而不是效益。倘若说自由经济一般都导致了高度的效益,那无非是由于普通人一般都对物质生活的提升抱有较持久的强烈兴趣而已。
8.私产制市场经济与公正
下面大家再来讨论私产制市场经济与公正之间的关系。
大家都知道,在以往对私产制市场经济的种种批评中,最容易见到也最猛烈的一点就是批评它不公正。大体上说,这类批评都是不正确的。由于这类批评常常是针对不一样的状况,所以,我也需要分别作出说明。
1、私产制市场经济承认和保护大家的财产权。这本身就体现了公正。确切地说,这本身就叫做公正。洛克明确宣布:“无财产权,就没公正。”洛克讲解道:“‘无财产权就没公正’这个命题,就和欧几里德几何学中的任何一条定理一样正确:由于财产权的意思是支配某样东西的权利,而不公正一词所代表的意思是这种权利被侵有:非常明显的,这类已经确定的意思就是这样,而这类名词也和这类意思牢不可分,因此,我可以了解这个命题就象三角形三内角等於两直角一样的正确。”
洛克这一段话讲得非常了解。公正一词,确实常常是和财产权连在一块的。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不侵占我的,我不侵占你的。这就叫公正。假如你侵占了我的或者是我侵占了你的,这就叫不公正。离开了什么东西属於你,什么东西属於我这一观念,公正一词就几乎没意义。
和很多人想象的相反,承认私人财产权并不是只是有利於强者。由于强者,由於其强,因此更可能去侵占弱者的财产,所以,承认私人财产权不可侵犯事实上更是保护了弱者。没私产制总是对弱者更不利。
2、如上所说,承认私人财产权就叫公正,但此说仍不完整。问题是,大家凭什么一定某物属於你,某物属於我呢?当然,凭劳动。你的劳动果实应该属你所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天经地义。但,劳动并不可以无中生有。你要种瓜种豆,你还需要有种子、肥料和土地。假如你能从无主的大自然中获得这类东西,那当然不成问题。但,假如你需要从其他人那里获得某些需要的东西,那你难道不应该把你的收成物也分给其他人一部分吗?可是如此一来又会引出另一个问题:假如有人占有很多的生产资料,他完全可能单靠出租这类资料而过活,也就是说他可能不劳而获。大家了解,马克思并不否定私人拥有生活资料。他所说的消灭私有制是指消灭对生产资料的私有制。
如此就引出3、大家凭什么一定某种生产资料应该属於某人所有呢?你在一块无主的土地上种瓜,大家都承认你种出来的瓜应该属於你,但凭什么说那块地也该算成你的呢?你说由於你的耕作提升了土地的品质,所以那块地该属於你。这个理由看起来没多少说服力,更何况那还未必合乎事实。换一个角度想可能会了解些。倘若你在一块地上耕作多年,以此为生。这天,你刚把一茬庄稼收毕,忽然来了张三,他在这块地上种满了他的东西。你想来会和他争执。张三会说,这地又不是你的,我为何不可以种?你会说,你要种地为何不可以到别处去?。张三若说我喜欢这地方,去别处嫌麻烦。这他就理亏了,由于你也喜欢这地方去别处嫌麻烦。双方持有同样的原因。最简单也最适当的裁决方法就是先来後到。如此就确立了对无主土地的私有制。
4、上述例子太单纯,比它复杂的事情还多得非常。假定大家承认,哪个在一块土地上长期连续经营,哪个就有权占有这块土地。可是,多长的时期算长期?什么样的连续算连续?另外,哪种活动算经营?你放羊吃草,那是不是意味着整个草地都该属於你,羊吃到哪儿算到哪儿?这看来有的过份,但不确定一个属你的范围也不可以。如果其他人把一大群羊也放到这里,叫你的羊没的吃,或者是在这片草地上种棉花建工厂,那一直不适当的。可见,承认你占有一片地一直必要的。困难在於怎么样去确定。
5、由於大多数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这就可能引出另一个问题。假如一部分人先把好东西占完了,给别的人留下的东西又少又差,那样这算是公正的吗?这个问题极难回答。好比一个人上公共汽车占了一个位子,既然他还留下了不少非常不错的位子,所以大家没理由否认他的占有是正当的,但车上的位子毕竟有限,上车的人多了总会占满,使得後来者没法上车。那样这算哪个的错呢?当然不可以只怪最後挤上车的那些人,但如此逻辑地推论下去,连第一个上车者的原先被视为正当的占有权都变得靠不住了,到头来是其他人都没权利占有任何资源。这未免又太荒唐了。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法是需要前一部分人给後来者提供某种补偿。这种事在农业问题上、在土地问题上表现得最尖锐。假如一部分人占完了土地,後来者无地可耕,倘若又无其他产业可去,就只好给其他人当佃户。假如地主抬高租金,佃户无可选择也只好交纳。这样的情况就急切需要改进。大家了解,在五十年代初期,国共两党都分别进行了土改,但两者的做法大不相同。共产党是把地主的土地免费没收,再大伙平分。国民党是规定给地主保留稍多的土地,其余的土地由政府按肯定价格征收,再分给别的农民。不难看出,共产党做法的实质是不是认地主对他的土地有所有权,所以免费没收。国民党出钱征收,这表明它基本上承认地主的所有权,但又作有限的干涉。
6、一个新移民两手空空地来到美国,他可以找一个老板打工,也可以寻一无主之处开荒种地。倘若说一百多年前有不少人选择後者的话,那样到後来,愈加多的人选择前者。这不但由于到目前,无主的可耕之地已所剩无几;这更是由于大家发现,给老板打工能有更多的收益。你说给老板打工是受剥削,但这类人宁可受“剥削”。他们发现有人剥削比没人剥削还更好。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和剥削理论过去激起了很多人对私产制的道德义愤,但那套理论事实上站不住脚,此处且不细论。问题是,虽然资本家们占取了生产资料,但他们为其他人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机会,使其他人可以从一个甚至比他们升为资本家之前还高的起点上出发。这是支持资本主义的一个要紧论据。
7、当大家说某人有权占有某物,这也就是说他有权随便处置该物,他可以自己消费,也可以任其闲置,也可以与其他人交换。只须买卖双方都出於自愿,其间不包括暴力或欺诈,大家就该承认它是公正的。这个道理比较简单。从这个道理出发,大家可以发现,有的被普通人视为不公正的事情其实不是不公正。一个沙漠旅游者用一支手表去换取其他人的一杯水,这个买卖不符合马克思说的等价交换,因此被视为不公正。其实这不是不公正。边际功用论要比劳动价值论正确得多。再举一例。两个作家各写了一本书,一本畅销,一本滞销,致使两人收入大不相同。假如大家承认读者有权依据我们的爱好购物,那样这个结果就是非常自然的,不可以说是不公正。
以上剖析虽然粗疏,不过它多少已经证明,私产制市场经济是公正的规范。
第一,承认私人产权本身就意味着公正。第二,在确定某人有权占有某自然资源时,大家依据的是公正原则。另外,财产的自愿交换也体现了公正原则。尽管在现实日常,大家常常没办法找出让人认可的具体操作标准,因此难免会留下若干漏洞和困难,因此不可以把日常的私有产权绝对化,所以政府的适合干涉仍属必要,但大家毕竟可以说这种规范基本上是公正的。
9.公正与效益的关系
在私产制市场经济中,公正和效益又是何种关系呢?如卞悟所说,“效率源於角逐,角逐要有规则,规则需要公正”。这就是说,公正与效益是统一的。越是公正就越有效益。当然也会有例外的时候,和前面讨论自由与效益的关系一样,大家也要追究公正与效益二者以哪个为优先。当二者冲突时哪个让位於哪个。休谟指出,大家之所以承认某人有权占有某物,那并非由于在他占有某物时,要“比在其他其他人占有那些财物时,具备更大的功用或利益”。你不可以说你如果占有了我的工厂定会比我经营的更有效益,因此不考虑我的意愿把我的厂子占了去。假如说公正每每致使效益,那无非是由于自由角逐,优胜劣败,有用之物每每会落到最善加运用的人手中而已。再如前面说过的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例子,大家明明了解把国有企业白白送给某些私人能有立竿见影之效,大部分人还是直觉地就拒绝这种做法,由于如此做太不公正。可见,公正的考虑常常优於效益的考虑。
10.关於社会公正
以上讲的是公正,本文的标题是社会公正,二者不尽一致。哈耶克说,社会公正一词根本就是一个空洞的、无意义的词。他的意思是说,在自由经济下,没有什么社会公正问题。这涉及到公正一词的本来意义。张三做了一批鞋,卖得非常不错,赚钱不少。李做了一批帽,没人买,赚不到钱。你能说这是不公正吗?要说这是不公正,那是哪个对哪个导致不公正呢?天下的人和事大都参差不齐,有人长寿,有人短命;有人漂亮,有人丑陋;有人聪明,有人愚笨;有些地方气候宜人,资源丰富;有些地方气候恶劣,资源贫乏,这样等等。能说这是不公正吗?除非你说造物不公。可见,某种局势,只有当它是由一个单一的有意志、有思想、能行动的主体运用其权力所导致的,才有公正不公正的问题。假如李四的帽子卖不出是由于政府下了禁令,那可说是不公正;但假如只不过没人想买,那就不叫不公正。自由社会中出现的很多让人不愉快的现象,常常让人斥为不公正,但由於它们并不是是一个单一的有意志、有思想、能行动的主体运用其权力所导致的,所以不是不公正。这并非说那些现象是公正的,这只不过说那些现象和公正与否无关,无所谓公正不公正。
哈耶克指出,社会公正这个定义“需要以一个中央权威当局来分配所有些资源,与所有些人被告知干什么与目的何在为首要条件”。共产规范正好就是如此,所以在共产规范下就存在着社会公正问题。倘若张三做鞋李四做帽完全是政府的分派,只须他们认真完成了政府交的生产任务,政府就应该发给他们同样的薪资,就算鞋子脱销帽子积压也不应该有任何不同。假如由于鞋子好卖而帽子卖不掉,政府就
给张三钱多给李四钱少,也就是说,政府对它规定的同样的事情没给与同样的对待,那就叫不公正了。正是基於这层道理,所以科尔奈倡导需要限制国有企业的自主权,不允许国有企业自行放开薪资。朱熔基感慨说,目前的国有企业是“优胜劣不败”,甚至是“优难胜劣难败”。可是,只须国有企业还是国有企业,只须它们的资金、设施乃至生产任务是被政府分派的,政府又如何能让其中的一些人富起来而让另一些人穷下去呢?
11.以政治转型带动经济改革
既然社会公正问题主如果和共产经济规范相联系的,那样,大家既需要抛弃共产经济规范,又需要保障社会公正,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然。大家倒是在揭示中共经济改革的内在矛盾。中共过去欠债太多,目前,它怎么样能把我们的责任推个干净,反把苦果硬要人民吞下去呢?以血腥方法灭私产兴共产的中共,有哪些资格又来领导变共产为私产的改革呢?共产国家的经济改革,要紧的问题不只在於改什么,如何改,它还在於哪个来改,哪个有道德资本领导改革。所以,政治转型需要达成。任何一个关心中国经济改革的人,只须他还有一点公正意识,他都不可以只关心经改不关心政改,他都需要积极推进民主化。这就是结论。
我用了很多篇幅剖析和讨论公正定义。这是现在国人最感困惑最感混乱的问题。大家需要了解地了解,什么是公正,什么是不公正;从而了解在目前,大家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追求什么,舍弃什么,承受什么,抗拒什么。如此,大家就能形成一种现实的力量去促进对不合理现实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