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农村社会保障近况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生活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农村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进步。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国内农村社会保障长期滞后,广大农民一直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以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这种情况不利于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的进步,而且也不利于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协调进步。因此,进一步健全国内农村社会保障规范,就成为政府和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1、国内农村社会保障的近况
计划经济时期,广大农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是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规范提供的,其特征是全方位、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这种微不足道的集体经济保障,伴随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而渐渐消失。之后,农村除去“五保户”和烈、军属以外,广大农民基本上没享遭到任何直接的社会保障。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看,占人口8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只占总数的11%,而占人口20%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成本支出却占到了总数的89%.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着完全不一样的社会保障待遇。8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农民实质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缘由之一就是农村的社会保障规范没打造,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区域的农民因病致贫、因老返贫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社会问题。为知道决这个问题,国家在部分区域进行了打造农村社会保障规范(主要包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保)的试点和探索。但因为种种缘由,现在仍不尽人意。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状况并不理想
民政部从1986年开始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积极探索。1991年,在山东烟台等地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截止1997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0多个县(市、区、旗)拓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8000多万农村人口参加保险。表面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拓展得很好,可事实上它推行的状况并不理想。截止1998年上半年,尽管全国已有80%以上的县参加了保险,但只占应该参保人数的12%,也就是说,经过好几年的推广、运行,仍有88%的农民游离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以外。
2.广大农村区域医保的覆盖率很低
20世纪80年代初,人民公社规范解体将来,农村原来的合作医疗规范随之瓦解。虽然1994年将来各地作了一些努力试图恢复合作医疗,但因为缺少靠谱的经济来源和有效的规范设计,重建的合作医疗总是持续的时间非常短,甚至“随办随散”,坚持下来的合作医疗也主要分布在发达的沿海区域。现在广大农村区域医保的覆盖率很低,即便在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的高潮期(1997年~1998年前后),合作医疗规范的人口覆盖率在高收入区域仅22.2%,而在中等和欠发达区域仅1%~3%(《中国卫生年鉴》,1999)。另外,依据卫生部1998年调查数据显示,有87.44%的农民成为没任何社会医疗保障的自费群体。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进步研究所2001年的研究也表明,在农村最贫困的农民中,50%左右是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医保的推行状况来看,大部分农民仍然游离于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以外。打造农村社会保障规范是为了避免农民生活风险,提升其生活质量和水平,理应遭到广大农民的欢迎与支持,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2、国内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社会保障规范在推广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
1.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
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1992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策略》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如此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国内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率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率,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国内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多数给了城镇职工。因为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要紧来源实质是依赖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推行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遭到紧急削弱,尤其是贫困区域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如此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除此之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保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交费。如此的社会保障不只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强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困难程度。
2.保障覆盖面窄
现在,国内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非常不完善,保障形式主如果农村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少数地方推广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合作医保,保障的对象基本上是“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大部分人还没办法享受社会保障。更为紧急的是,农村民政对象应保未保的现象常见存在。除此之外,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一部分农民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很多的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 对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他们却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外,可以说,他们没任何保障可言。他们干的是最险、最苦、最累的活,而人身权利、经济权利、甚至生命都得不到保障。游离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以外的农民工,成了城市中最脆弱的群体,这与他们为城市所做出的贡献极不相称。农民工的这种艰难处境彰显了社会公平机制的扭曲,亟需为其打造基本的社会保障规范。
[1][2]下一页